第三十三期接话日活动群众诉求事项办理结果

    作者:佚名 时间:2019-09-30 08:46 来源:市政务服务中心 字号: 打印

      8月21日上午,镇坪县政府县长李平参加了12345热线第三十三期市(县局)长接话日活动,活动还邀请特约观察员、市人大代表谢蓉全程参加并进行点评。活动期间共接听群众来电11件,形成诉求事项工单11件。经市12345中心电话回访,来电人对办理结果10件表示满意,1件不满意。具体情况如下:


      一、来电人对办理结果满意的工单

      (一)李先生反映“施工损毁道路修复”问题办理结果
      经现场查看,李先生反映的问题实为LJ-14合同段机动车通行将新华村村级道路部分损毁,并将原6组生产道路挖断形成“断头路”,致使该处8户农户几十亩土地无法耕种。9月7日,城关镇协调办会同新华村委会组织群众召开会议,结合前期协调情况确定如下解决方案:一是待LJ-14合同段工程结束后,立即修复因高速公路施工车辆通行损毁的新华村部分村级道路。二是对因“断头路”无法耕种的8户农户土地采取“只补不征”方式进行半价补偿,目前土地已全部丈量到位,待与群众签订协议后进入资金增补程序,预计2020年3月底前能兑付到位。三是由城关镇协调办筹集资金,牵头协调修建一条宽1米的泥面生产人行便道。经电话回访,来电人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二)唐先生反映“金坪村石料厂货车扬尘”问题办理结果
      经现场走访核实:一是金坪村石料厂出厂运输车辆未做好覆盖和清洁;二是洒水车洒水次数较少,洒水的距离不够;三是沉淀池沉淀物已满,未及时清理,不能保证沉淀效果。当天,镇坪县政府约谈了金坪石材厂的法人以及主要负责人,详细告知了现场调研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严格按照国家环保标准、安全生产要求生产,并要求按照以下措施做好灰尘控制,限期整改到位:一是要求所有运输石料的出厂车辆做好覆盖,防止砂石料散落造成扬尘和安全隐患,并对运输车辆做好清洁;二是每天(下雨天除外)采用洒水车对运输路段洒水不少于4次,做好降尘措施;三是定期对沉淀池内的沉淀物及时清理,保证沉淀池正常使用,并做好沉淀物清理及运输的台账。经电话回访,来电人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三)李女士反映“修建村道导致房屋受损”问题办理结果
      经核实,李女士反映压路机震动致使房屋受损问题属实,但造成该情况的具体原因跟李女士家有直接关系,需进一步核实。事件发生后,项目包抓领导多次带领现场技术施工管理人员、镇政府相关协调人员、施工单位负责人与李女士协商沟通,均未达成一致处理意见。8月30日,镇坪县交通局相关工作人员、镇村干部与李女士进行再次协商,李女士认为没有10000元无法修复墙面及地面裂缝,华坪镇政府工作人员按照过境路补偿标准经过现场实际丈量后,经计算补偿结果在800元左右,由于李女士认为的补偿价款与华坪镇政府核算的补偿价款出入较大,李女士不同意华坪镇镇政府的补偿方案,故镇坪县交通局建议李女士走司法程序予以解决。经电话回访,来电人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四)向先生反映“大华路施工拖欠工程款”问题办理结果
      经查,2018年7月安徽昌达道路设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指定镇坪负责人郭某与向先生约定,大华路建设B标建设使用其挖掘机进行土石方开挖3.5万元/月,由向先生本人操作,2018年7月至2018年10月向先生为大华路B标建设开挖3个月,产生机械费用6.8万元,目前已经支付1.2万元,下欠5.6万元,为挖机租赁费。经镇坪县交通局、安徽昌达道路设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协商,由镇坪县交通局先行拨付安徽昌达道路设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款1万元,用于支付向先生下欠费用,余下欠款4.6万元,争取于2019年10月底前支付到位。经电话回访,来电人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五)周先生反映“大华路施工拖欠工程款”问题办理结果
      经查,2018年3月安徽昌达道路设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指定镇坪负责人郭某与来电人周先生约定,大华路建设B标建设使用其挖掘机进行土石方开挖3万元/月,由周先生本人操作,2018年3月至2018年10月周先生为大华路B标建设开挖7个月,产生机械费用18.77万元,目前已经支付10.76万元,下欠8.01万元,为挖机租赁费。经协商,并征得周先生本人同意,由镇坪县交通局先行拨付安徽昌达道路设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款3万元,用于支付周先生下欠费用,余下欠款5.01万元,争取于2019年10月底前支付到位。经电话回访,来电人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六)胡先生反映“铜车坝安置点用水困难”问题办理结果
      经核实,胡先生属于平镇高速搬迁对象,搬迁于钟宝镇东风村铜车坝安置点安置,该安置点附近原建有10立方米的水塔用于农户饮用水,但后期因巫镇高速公路LJ-4合同段入住在该区域,增加了百余人用水,导致该水塔供水量只能满足日常用水,不能供用楼房上水。胡先生反映无饮用水源与事实不符,但确因用水量增加导致该区域群众供水上楼困难。经钟宝镇人民政府协调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将重新建设能满足该区域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用水的供水设施,增加水源量及覆盖率。目前,该工程的设计方案已完成,预计本年度内可开工。下一步,镇坪县高速协调办将会同钟宝镇政府继续加快与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的联系,力促工程尽快开工。同时做好解释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暂时克服困难。经电话回访,来电人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七)徐先生反映“赡养五保户财产分配”问题办理结果
      经调查走访,徐先生所反映的两户五保户为金某和徐某。金某一直由其兄弟照管,徐某在身体状况良好可从事体力劳动的时候随徐先生的父亲一起生活,但在身体状况欠佳,生活不能自理的情况下无人照管,因此由村委会口头承诺将徐某赡养问题落实给邻居(即金某兄弟)照管并做好死后殡葬工作,协议在徐某死后其名下土地及林地由赡养人管护使用,赡养人死后土地交集体所有。根据上述情况,徐先生所反映的问题与事实不符,镇坪县工作人员已和徐先生沟通,并告知徐先生村委会承诺五保户徐某、金某是由金某兄弟照管,死后由其安葬,耕地交其耕种。镇坪县工作人员将村上的详细调查报告,以及实地走访多户邻居形成的会议记录告知徐先生,但其情绪激动仍坚持自己的意见,最终同意将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经电话回访,来电人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八)罗女士反映“工作调动办理手续”问题办理结果
      经调查核实,2014年7月,罗女士通过县及县以下定向医学本科生招录到平利县医院工作(事业编),服务期限为5年。2016年9月,罗女士想调往镇坪县医院工作,因其工作服务期限未满,平利县医院未同意调动申请,现服务期限已满5年,罗女士希望相关单位协调尽快为其将工作关系进行转移。镇坪县人社局会同县卫健局、县医院工作人员与当事人进行了座谈,通过全面了解情况和商讨,达成一致意见:罗女士因服务期限未达到规定期限,原工作单位未同意调出,本人自行到镇坪县医院上班,不符合工作关系转移条件,建议其加强与原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沟通,一旦符合条件县人社局将积极为其办理相关手续。经电话回访,来电人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九)侯先生反映“华坪镇三坝村用水”问题办理结果
      经现场核实,华坪集镇供水不正常主要原因有两方面,一是集镇供水管护机制不到位,长期没有专业管理人员进行管理,且没有收水费,缺乏日常维护;二是因为7、8月份连续阴雨天气导致上游山坡发大水,树叶、泥土进入水沟,致使水源头进水口堵塞,造成水源不足。按照现场会要求,一是尽快修缮渝龙村饮水工程取水口,确保群众能饮用放心安全水。二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完善农村小型公益设施管理办法。三是督促镇坪县供水有限公司成立华坪供水管理站,对集镇供水实行规范化管理。渝龙村饮水工程取水口已于8月31日前疏通完毕。经电话回访,来电人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十)林先生举报“煤厂污染水源”问题办理结果
      经核查,林先生反映的煤厂位于镇坪县钟宝镇民主村二组,现场检查时,焦煤厂正在生产,经询问现场负责人及查阅相关资料,焦煤厂未取得环评审批手续,存在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同时未发现水污染等情况。当场,市生态环境局镇坪分局对煤厂下达责任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立即停止生产,在取得环评手续之前不得擅自开工生产。经电话回访,来电人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二、来电人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工单

      (十一)谭女士反映“广电大厦烧烤店油烟污染”问题办理结果
      经核实,该烧烤店确实存在油烟污染现象。县环保部门已责令店主在厨房油烟管道中增添油烟净化器,将油烟管道并入主烟道中,现已整改完毕,经环保部门聘请第三方检测评估达标。经电话回访,来电人对办理结果不满意,认为油烟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二次派单后,县住建、环保等部门工作人实地走访,了解到烧烤店楼上部分住户认为主烟道每层之间有较大缝隙,油烟经常从缝隙中进入到房间来。针对该问题,镇坪县住建局将派专业人员现场查看,了解油烟是否是从主烟道的缝隙中进入房间,如确因此导致的油烟泄露,将采取整改措施。经再次回访,来电人仍不满意,认为要彻底解决该问题,应将烧烤店迁移。下一步,县住建局将尽快查看主烟道缝隙,相关部门也将继续与来电人沟通,争取理解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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