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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有所居、安居乐业,石泉县积极推进保障房建设。2011年累计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5353套、43.64万平方米,完成投资8.86亿元,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石泉县北依秦岭,南接巴山,属山区农业县,总人口18.2万人,贫困人口占7万人,年财政总收入不超过两亿元。为了作好保障房这个“大民生”工程,石泉县调整充实了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纪委书记任责任组长的县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科学制定了《石泉县“十二五”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所有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审批实行“绿色通道”,尽量归并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简化项目招投标、土地预审程序,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和服务承诺等制度。
为保证工程进度,该县从项目责任单位和县保障办统一抽调人员,实行每名干部蹲守负责一个项目建设工地,对工程进度实行全天候动态跟踪,发现问题现场督办落实。同时,为了做到严把施工企业准入关,石泉县对近3年内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施工企业,规定一律不得参与保障房项目投标。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程序,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把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关,落实项目建设“四制”和国家有关住房建设的强制性标准和住宅规范要求,从每一道工序、每一个环节抓起,逐一检查、逐环节验收,发现问题现场督办、及时整改,严防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石泉县保障房建设得到省政府的高度肯定,荣获全省2011年底保障性住房综合管理工作“十佳县”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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