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期接话日活动群众诉求事项办理结果

    作者:佚名 时间:2020-03-06 18:01 来源:市政务服务中心 字号: 打印

      2020年1月21日上午,安康高新区管委会主任罗武侠参加了第四十七期12345热线市(县局)长接话日活动,活动还邀请了特约观察员、市政协委员邱洪运全程参加并进行点评。期间罗武侠共接听群众来电13件,现场解答6件,形成诉求事项工单7件。截至目前,办结6件,未办结1件,未办结主要原因是责任主体不明确。经回访,来电人对办理结果5件表示满意,1件不满意。具体情况如下:


      一、来电人对办理结果满意的工单

     (一)李先生求助“进行建房申请审批”问题办理结果
      工作人员已与来电人沟通并说明情况,由于受疫情影响,不允许聚众施工,待疫情过后,由高新区村民建房联席会研究决定。


      (二)潘女士求助“解决四档村间断性停电”问题办理结果

      经高新城市运营公司现场核查和沟通协调,确定由供电局对该村加装变压器一台,待疫情管控结束后立即协调变电所组织进场施工。


      (三)任女士举报“任家坝村5组村民私自违章建房”问题办理结果

      经核实,任家坝5组村民朱某由于房屋年久失修,漏雨严重,在2019年11月向村委及驻村工作队提交了危房修缮申请,经核实上报后批准同意,2020年1月初,房屋修缮全部完成。期间,高新区城管局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监管,经核查未发现朱某有其他违法违建行为。


      (四)周先生建议“修缮花园沟村5组安置点内老化线路”问题办理结果

      经高新区城市运营公司到现场查勘处理,隐患已排除。


      (五)龚女士求助“退还订购汽车押金”问题办理结果

      1月22日,经高新区经发局联合工商高新分局核实协调,汽车销售公司负责人承诺待春节上班后按照程序退还押金。现因疫情时期,汽车销售公司尚未营业,待营业后高新经发局将会同工商高新分局予以协助办理。


     二、来电人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工单

      (六)吴先生投诉“小区路面破损及停车费”问题办理结果
      关于小区道路损毁问题:经查,目前北城中央二期正在施工中,裙楼外立面正在铺贴石材,有材料车辆进入,对入口路面路砖造成部分破损,待裙楼铺贴完工后,开发公司会统一对损毁路面进行修复。关于小区停车费过高问题: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现小区内地下停车位由开发商采用出售、出租两种方式供业主选择,并委托物业公司代为管理,按照《陕西省定价目录》和《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其价格属于市场调节价,由业主与开发商协商确定。目前新的安康市物业服务收费实施细则和标准正在制定中,待出台后,将执行新的标准。经电话回访,来电人对路面破损问题办理结果表示满意,但认为停车位收费过高问题仍然存在,且属不合理收费,对办理结果不满意。下一步,高新区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责令开发公司加强管理,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待我市物业服务收费实施细则出台后,统一执行,为业主营造和谐宜居的生活环境。


      三、未办结工单

      (七)张女士反映“新强怡景苑小区业主私搭乱建”问题办理结果
      经核实,该问题属实。怡景苑小区由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批建设,小区所在位置不属于高新区城市执法管理局执法管理区域,对该小区没有执法管理权限。后与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江北大队、汉滨区城管局共同勘查,多次协商,汉滨区和市城管局都认为该小区不属于他们执法管理范围,不能依法进行处理。建议该问题由12345热线中心组织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汉滨区住建局、汉滨区城市执法管理局、高新区住建局、高新区城市执法管理局召开办公会,研究确定执法主体和长效机制。
      去年年底以来,12345热线陆续收到多起群众关于“康泰园、怡景苑、福临新居”等5个小区存在私搭乱建和占道经营的投诉,12345平台分别将工单转派至高新区、汉滨区、市城管执法局,但均以“不属本单位职责”为由退回,市12345中心也通过现场问效、发函督办等方式,但均未取得明显进展,目前出现了群众诉求“无人办理”的情况。下一步,12345热线将采取召开疑难工单办理联席会议等方式,确保群众合理诉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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