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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泉县国家级蚕桑标准化示范区建设项目通过验收

    作者:曾巧云 时间:2007-11-01 15:24 来源:石泉县政府网站 字号: 打印

    10月下旬,由宝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姬万社带领的国家标准委员会验收小组,对石泉国家级蚕桑标准化示范区建设项目进行考核验收,安康市质监局局长田培海,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凌寿斌陪同检查。
    石泉自2005年以来被列为国家蚕桑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县以来,县委、县政府把蚕桑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作为蚕桑产业增长方式转变的动力,围绕“新建2万亩标准示范桑园、推广4万亩标准化种植桑园,培育1.1万户标准化养蚕户、推广3万张标准化养蚕示范区”任务,确定了“6个重点示范乡镇、100个重点示范村、600户重点示范户”。采取“树立样板、典型示范、带动全盘”的做法,超额完成蚕桑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任务,使全县桑园基地水平、养蚕设施条件、养蚕人员素质全面提升。
    国标委验收小组通过听取石泉县政府对项目实施的工作总结汇报,观看专题片光碟,考核了项目实施乡镇,走访了池河镇的双营村、五爱村、城关镇太阳村的部分蚕桑协会和养蚕大户,察看了蚕种场、天成公司生产情况,审查了项目实施各类相关材料及实施工作纪录,按照《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考核验收办法》和《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效果评价表》进行了打分评议。最后验收小组对我县蚕桑标准化示范区项目一致给予高度评价,认为我县蚕桑标准化示范区项目:一、组织体系完善、责任明确,能够保证示范区工作的有序进行;二、建立了标准体系,能够满足推进标准化生产的要求,示范区制定了12项蚕桑标准综合体技术规程,并能大立进行推广、培训,使基地管理基本能够按照标准进行规范化管理和生产;三、示范效果显著,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四、加大对示范区的资金投入,三年捆绑财政支农整合和企业投入资金1100万元,带动投入发展资金总额累计超过3000万元;五、充分发挥蚕桑协会和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形成了“公司+基地+协会+农户”的规范化管理模式。蚕桑标准化项目实施的标准高、工作实、效果良好。同时验收小组对我县蚕桑标准化示范区提出了指导性的建议,不但要继续加大示范区的工作力度,提高对农业标准化的认识,巩固和扩大示范区的建设面积,而且要尽可能的加大对我县产品品牌力度,做出我县的地方特色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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