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大力培育和树立一批先进典型,通过重点扶持,增强示范带动作用。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大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扩大社会影响。对带动能力强、取得明显成效的专业合作组织,重点宣传,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充分发挥示范效应。
二是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进行标准化基地建设、信息网络服务、绿色种养技术培训和病虫害防治技术培训等。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对新成立专业合作社和组织领导得力、经营成效突出的合作组织进行表彰奖励。
三是加大项目支持力度。县计划、农业、扶贫、林业、水利、科技、交通等部门,优先安排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承担有关农业工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任务,逐步使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成为各项工程项目和农技推广的重要载体。同时,加大对上项目争取力度,积极围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编报项目,加大对其发展的扶持力度。
四是加大服务力度。围绕专业合作社的设立登记、信贷融资、品牌创立、技术指导等方面,大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把农民迫切需要而政府管不了、管不好的事交给农民专业合作社,营造“支持而不干预、帮助而不包办”的发展环境。在县乡农业信息网站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专门网页,搭建信息服务网络和市场营销平台,提供公共政策咨询收集和发布农产品价格、市场供求、科技服务等信息。
五是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进行合作知识、市场营销、财务会计、种养技术等业务培训,建立县、乡两级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业务辅导员制度,造就一支政策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辅导队伍。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培养和造就一批有理想、懂市场、善经营、有干劲、为农民群众奉献意识强的合作社领头人,注重加强政策法规、市场经济、经营管理和实用科技等方面知识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他们的服务意识和管理水平。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