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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康中院举行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新闻发布会

    作者:高峰 时间:2011-12-29 17:53 来源:安康中院 字号: 打印

      为进一步加大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的宣传力度,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12月29日下午,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新闻发布会,安康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佘明胜出席发布会并向省、市10余家新闻媒体通报了今年来安康市两级法院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执行局局长李刚在会上通报了近期安康市开展反规避执行活动中,部分被执行人规避执行受到处理的典型案例。

      安康市两级法院经过近两年的努力工作,执行积案已大幅度下降,“执行难”问题的困扰已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全市九个基层法院已创建为无执行积案法院,执行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绩,得到了党委、政府和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据统计,自2010年以来,安康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4537件,执结了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3938件,执结标的32825万元。但由于多种因素的存在,执行难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部分被执行人采取隐匿、转移财产、外出避债、有钱不还等违法手段,对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规避履行,这不仅损害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而且损害了司法权威。近三年来,我市两级法院针对以上问题,采取了一系列打击措施,对7人因拒不履行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被以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追究了刑事责任,对三百余人采取了拘留、罚款措施。
      在新闻发布会上,佘明胜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全市两级法院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反规避执行宣传力度。加大对规避执行行为的制裁力度,尤其是要深化财产报告和财产调查,多渠道查明被执行人财产;深化财产保全措施,加大对保全财产和担保财产的执行力度;完善对被执行人享有债权的保全和执行措施、运用代位权、撤销权诉讼制裁规避执行行为;充分运用民事和刑事制裁手段,依法加强对规避执行行为的刑事处罚力度。充分发挥联动机制作用,以建立执行指挥中心为执行联动机制长效运行的有效平台,进一步推动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的深入开展。
      他表示,安康中院将采取七项措施开展反规避执行活动:一是强化财产报告和财产调查,多渠道查明被执行人财产;二是强化财产保全措施,加大对保全财产和担保财产的执行力度;三是依法防止恶意诉讼,保障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有序进行;四是完善对被执行人享有债权的保全和执行措施,运用代位权、撤销权诉讼反制规避执行行为;五是通过媒体公布被执行人名单,对其拒不履行的行为予以曝光,降低其社会信誉。六是运用法律手段,限制高消费、出境、置产、参与招投标、融资、贷款等;七是充分运用民事和刑事制裁手段,依法加大对规避执行行为的处罚力度。
      安康中院法警支队队长刘晓利、全市县(区)法院执行局长和相关负责人及新闻媒体60余人参加了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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