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镇坪县印发了《 关于向重点项目企业派驻监察室和监察员的通知》。《通知》要求,对中、省、市投资项目1000万元以上的重点项目企业派驻监察室;对市、县投资100万元以上的重点项目企业派驻监察员。以此来推动该县的投资环境整治年活动。使该县影响项目建设环境方面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使项目建设投诉率大幅降低,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明显提高,使全县的投资环境达到全市一流的水平。
目前,该县已向镇坪县桂花水能有限公司、安得制药有限公司等五个重点项目企业派驻了监察室和监察员,他们将以《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认真履行职责。严格监督检查相关乡镇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投资环境的工作制度、工作纪律、保障措施情况;查处各级干部利用职务影响,以任何形式和身份参与、参股、承揽工程、中介其它劳务服务或垄断材料供应等违纪行为;受理和查处破坏建设环境的人和事,特别是对以种种借口刁难、延误办理有关手续、煽动、怂恿群众阻挠施工、影响施工进度的行为,一经发现,从严从重查处;预防和纠正一些部门和行业办事效率低下、行政执法不规范、人为设障掣肘、部门协作不力,甚至对项目建设单位吃拿卡要、强行摊派及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等有损投资环境的行为;指导、检查项目建设单位的廉政工作,加强工作人员法纪、法规教育和廉政建设教育,督促勤政、廉政制度建立和执行,并完成本级政府和监察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对项目业主是县级以下(含县级)部门、单位的,还要对工程项目的预算编制、招投标、资金管理使用、项目法人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所有派驻的监察室和监察员,将要深入到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进行现场监督、动态监督,全面了解和掌握建设单位项目执行机构、施工、监理及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等情况,做到有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通过强化支持配合,共同构建该县高效和谐的投资环境,为全县重点项目企业发展保驾护航,促进县域社会经济快速发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