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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纪委要求,岚皋县创新方式,开展“五个一”活动,重申规定、夯实责任、抓早抓小,确保廉洁过节。
围绕“四风”在节日期间的新动向新表现,该县纪委要求各镇各部门要把中秋、国庆期间纪律作风同强化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职责及贯彻落实《问责条例》结合起来,通过开展“召开1个专题会议、组织1次明察暗访、约谈1批重点部门负责人、完善1项监管制度、纠正处理1次不当行为”等“五个一”活动,履行作风纪律建设和廉洁过节主体责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决守住纪律底线,自觉做弘扬优良传统和过硬作风的表率。
同时,在节日前夕,重申严禁用公款送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利用婚丧嫁娶敛财以及各种变相违规行为等纠正节假日不正之风等“十五个严禁”纪律规定。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不用公款送节礼,坚决不接受服务对象公款宴请和节礼。
为确保取得实效,将进行严格监督问责。各镇各部门纪委(派驻纪检组)重点对中秋、国庆期间党员干部纪律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各类违纪违规行为,点名道姓进行曝光。县纪委监察局重点对各镇各部门开展“五个一”廉洁过节活动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抽查检查情况。对落实不力、出现违规违纪问题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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