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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岚皋出台产业脱贫扶持办法

    作者:张毕顺 刘松 时间:2016-09-06 09:46 来源:岚皋县 字号: 打印

      近日,岚皋县出台《产业脱贫扶持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快产业发展步伐,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致富。
      该《办法》明确了产业脱贫扶持的对象、申报条件和扶持方式。扶持对象为与贫困户通过定单销售、劳务用工、资产收益、入股分红等方式,建立利益链接分配机制的龙头企业、农业园区、农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林)场、电商企业等市场主体,以及依靠产业自主脱贫的贫困户。申报产业扶持的对象除自主脱贫的贫困户外,均应在本县依法注册登记,具有一定数额的注册资本,并建有产业基地,或有一定的贫困户职工占比,或带动帮扶一定数量的贫困户。如:申报产业扶持的龙头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配套建立有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产业基地,或直接帮扶带动贫困户脱贫50户以上,或贫困户职工占总职工人数30%以上。对符合本县发展方向的产业,将以金融扶持、资本扶持、项目扶持、用工奖励和以奖代补等五种方式进行扶持。
      同时,《办法》对产业脱贫扶持资金的来源和监管作了明确规定。产业脱贫扶持资金主要由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承接的各类专项扶贫资金、专项建设资金、专项贷款,各行业部门争取的项目资金,县级整合的各项支农涉农资金,以及通过其他方式筹措的扶贫资金组成。县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将产业扶持资金作为监察、审计的重点内容,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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