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至12月2日,全市劳动仲裁案件评查会先后在宁陕、镇坪召开,市县(区)劳动争议仲裁委主任及办案人员参加了评查活动。
依法维护企业与劳动者的合法劳动权利,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和区域社会的稳定,一直是我市各级仲裁委员会的职责;办铁案、办好案是全市劳动争议仲裁员始终追求的工作目标。今年,全市共处理劳动争议案件315起,涉及劳动者734人,企业272家,时效期内全部结案。本次案件评查的主要内容是:立案条件是否成立、仲裁庭组成人员是否合法、案件事实认定是否清楚、案件证据是否充分、定性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是否准确、仲裁文书是否规范、并对时效及案卷装订归档进行监督;评查方式采取自查与集中评查相结合,自查要求各仲裁委员会对已办结案件进行逐案检查,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报上级劳动仲裁部门,集中评查是对全市全年分片进行互评互审、取长补短、交流学习,达到以评查促提高,以评查促发展的目的,努力打造安康劳动仲裁优质案件品牌。
评查会上,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彭军同志对全市2006年度劳动仲裁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的肯定,并就明年工作提出了七点新的要求:一是市、县区两级劳动仲裁机构,应充分发挥劳动仲裁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坚持“有案必立、立案必查、快速办案、公正处理”,坚决杜绝推案、拖案、人情案、不公案;二是加快劳动仲裁制度建设,有条件的县区要积极推进仲裁机构实体化;三是强有力地推动仲裁案件调解体系建设,不断强化协商、调解在劳动争议处理中的作用;四是改革办案方式,改善处理程序,积极探索创造劳动仲裁灵活、快捷、低成本的办案方式,努力实现劳动仲裁的独立公正和高效办案宗旨;五是高度重视仲裁文书的制作规范,以达到全市仲裁文书的统一化、标准化;六是坚持以人为本,强化维权意识,尽力维护弱势群体权利;七是妥善处理好地方经济发展、企业改革与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关系,把劳动保障部门、劳动仲裁机构这个连接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关系的桥梁、纽带作用发挥好、维护好,使劳动仲裁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不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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