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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编委办严格要求确保编委会决议事项执行到位

    作者:周磊 唐武彬 时间:2012-10-11 08:31 来源:市编委办 字号: 打印

      市编委会召开后,市编委办高度重视,及时传达会议精神,对有关机构编制和体制调整的各项工作任务逐一提出了落实意见,明确审批时限和工作要求,确保编委会议决议通过的机构编制事项执行到位。
      传达会议精神。市编委会议召开后,市编委办公室及时召开主任办公会议,传达贯彻落实。将决议通过的各项议题逐项分解到相关职能科室,安排机构编制调整事项情况通报、行政机构“三定”规定、事业单位“九定”方案等文稿起草及送审工作。组织市纪委、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政法委等12个部门召开了机构编制调整情况通报会,与农业、林业、水利、住建、交通等5部门负责人当面沟通,及时通报了相关机构编制调整方案及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意见。
      明确工作要求。为确保编委会议决议事项落实到位,市编委办要求,对机构编制调整已经批复了的部门,要尽快完成机构设置后续工作,抓紧时间制订职位说明书,设岗定责,选配人员,确保新机构和新科室尽快正常运转,要切实履行好市编委赋予的职能职责,认真做好各项相关工作,全面履行部门职责。对涉及机构整合、编制调整变动较大暂未批复的,要求主管单位尽快上报编制调整方案和调整办法,经职能科室审核把关后,及时送审签发。
      严把审核关口。市编委办根据相关市直部门上报的“三定”规定草案和“九定”方案草案,对照市编委会议决议事项,严把相关方案格式是否规范、职能职责及领导职数是否明确、人员编制调整是否合理、内设科室是否符合要求、人员安置办法是否可行、执行政策是否到位等事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沟通指正,确保了各部门执行编委会议决议事项不走样。
      重申工作纪律。针对机构编制工作政策性强,办事程序、工作纪律要求严的特点,市编委办对涉及此次机构编制调整的相关部门严肃重申了机构编制工作纪律,对机构编制工作理念、政策要求、办事流程等知识进行了宣讲、解读和培训,要求各部门要严格遵守机构编制政策法规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落实编委会议决议事项,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能职责,为美好安康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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