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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30亿助力百姓幸福生活

    作者:姚泽练 时间:2012-10-11 09:02 来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字号: 打印

      近日,笔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经过二十余年发展,全市公积金业务量已具一定规模。截止2012年9月,我市已有2783个单位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缴存人数达12.1万人,覆盖率达95%,累计缴存额达28.9亿元,预计到年底将突破30亿元大关;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24亿元,帮助4万余户中低收入家庭圆了住房梦。
      在住房日益成为百姓关注热点的背景下,管好用好住房公积金责任重大,意义深远。今年以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坚持把推进机构上划改革、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扩大公积金覆盖面、保障资金安全作为中心工作来抓,不断拓宽公积金归集领域,简化贷款手续,完善服务措施,加强资金管理,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心系百姓的民生情怀。
      推进机构改革。5月31日,市政府召开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暨管理工作会议。6月初,市政府从市编办、财政、人社等单位抽调20名工作人员,成立5个工作组分赴10县区开展机构上划移交接收工作。8月18日,市中心举行向各管理部授牌、授章仪式,标志着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工作基本完成。8月25日,全市公积金系统按新体制、新模式正式对外办公。中心主任孙廉军先后组织召开10余次专题办公会或业务座谈会,探讨解决机构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拓宽归集领域。将公积金扩面工作纳入各管理部年底考核体系,实行专项奖惩。大力宣传市管委会四部门《关于在非公企业、民办事业单位中加快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通知》精神,通过表彰奖励、加强执法等多种途径,把住房公积金制度不断向非公企业和民办单位推行。坚持每周三定期到非公企业上门服务,督促指导非公企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近两年,累计发展非公企业、民营事业、个体工商户500余户,新增1.4万余人,年新增缴存额5000多万元,使更多职工实现住有所居目标。
      降低申贷门槛。为强化住房公积金保障职能,方便居民贷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了一系列改进措施。提高个人贷款额度,由10万元提高到最高可贷40万元,贷款年限由10年提高现在的30年;灵活担保方式,先后推出职工联保、房产抵押、担保公司联保、质押担保等7种方式供职工选择;简化审批程序,将审贷会集中审批改为随到随办,贷款办理时间也大大缩短,由原来的10个工作日减少到现在的1到3个工作日。至九月底,全市累计发放贷款1.87亿元,资金使用率达82%,个贷比率达68%,均居全省前列。
      改善服务环境。实行管营分离,在建好十县区管理部的基础上,增设了可提供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业务的市直管理部。建立了公积金网站,实时更新住房公积金信息,方便职工查询,点击量平均每天超过100余人次。实施美化亮化,通过见缝插绿、拆墙透绿等方式,打造园林式机关。在加强硬件建设的同时,该中心还全面提升软实力,确立了“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强一流管理,树一流作风,创一流业绩”的“五个一”工作思路,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有力促进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强化资金监管。该中心探索构建了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资金监管安全网络,对贷款前、贷款中、贷款后三个过程进行严格监管。贷前,对涉及申请人购房真实性、借款人责任、担保人责任等10余事项经过严格核实,确认无误后才具体确定贷款额度及期限;贷中,与经办银行联合控制贷款资金流向;贷后,逐月审察逾期贷款人名单,督促其限期偿还。同时,成立了监督检查科,每月对住房公积金支取、贷款、财务运行情况进行内部审计,确保所有管理活动都置于公开透明的监督制约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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