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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编委办公室召开市直部门机构编制调整通报会

    作者:周磊 时间:2012-09-29 08:36 来源:市编委办公室 字号: 打印

      9月28日,市编委办公室组织召开市直相关部门机构编制调整情况通报会,传达市编委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编委会决策部署。市编委会委员、编委办公室主任范先进主持通报会,传达了2012年度市编委会议精神并就编委会研究确定的机构编制调整有关事项进行了通报,对做好今后机构编制工作提出了希望和要求。市编委办公室副主任薛同新宣读了市编委会和市编委办公室关于12个市直部门机构编制调整文件通知。
      范先进指出,本次编委会议是由市长、市编委主任郭青主持召开,专题研究管理体制和机构编制调整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坚持编制从紧、规格从低、职数从严,严守守底线的原则,重点研究了我市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调整、市政府机构改革后续规范完善、重点行业事业单位清理规范、瀛湖生态旅游区建设等四方面机构编制调整事项。今后机构编制调整,要严格执行市编委会的要求,控制机构编制总量只减不增,确因工作急需,一般情况一个单位一次增编不超过3名。
      范先进对机构编制工作理念作了解读,市编委办公室自2010年单设以来,始终坚持“创先、创优、创新”工作理念,坚持正确履行职能职责,坚持维护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坚持为部门排忧解难,坚持强化自身建设,大胆探索、积极创新,充分发挥部门职责,为美好安康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范先进指出,机构编制决策属顶层设计,决策层次高,审批程序严。一是实地调查研究,对部门现有机构运行有一个初步认识和基本估价。二是注重学习借鉴,对拟设机构设立法理、政策依据进行认真梳理。三是反复沟通协商,把形成的初步意见再与主管部门沟通,争取部门理解与支持。四是科学民主决策,对每项议题,都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民主决策、科学决策。
      范先进要求,机构编制调整了的部门,要尽快完成机构设置后续工作,抓紧时间制订职位说明书,设岗定责,选配人员,确保新机构和新科室尽快正常运转。要切实履行好市编委赋予的职能职责,认真做好各项相关工作,为全面履行部门职责、建设“美好安康”做出应有贡献。要严格执行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机构编制工作政策性很强,每项业务都有严格的政策规定和工作流程,各单位都要共同遵守、严格执行。
      市纪委、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政法委、团市委、市妇联、市工商联、市国资委、市物价局、市医改办、市扶贫局、市信访局分管领导和政办科长参加了通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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