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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坪县建立大督查督办工作机制助推工作落实

    作者:李豪 刘本兵 陈超 时间:2012-02-16 09:03 来源:镇坪县 字号: 打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抓落实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整合督查资源,形成整体合力,加快工作节奏,提高工作效率,助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提速、提质、提效。近日,镇坪县创新建立了大督查督办工作机制。
      大督查督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突出抓好县第十六次党代会任务分解表涉及的“三项建设”和“十大工程”、县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表,县人代会、政协会意见建议办理,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书记副书记确定事项备忘录,县长办公会、县政府专项问题办公会议研究确定事项,重要事项县委常委交办通知单以及市对县考核重点工作任务、县对镇(部门)下达目标任务完成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采取定期督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常规督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的办法,实行日台帐、周清理、月督查、季通报、年考评。建立《镇坪县政务大督查督办专网》,每天收集整理和更新督查督办工作台帐,每周清理归类一次督查督办事项,每月开展一次联合大督查,每季度对重要工作任务和重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一次通报。督查督办结果直接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主要依据。对已经落实的工作查效果,正在落实的工作督进度,拖延落实的工作问原因,没有落实的工作追责任。
      县上成立大督查督办工作领导小组,由县级领导任组长,从县委办(县委督查室)、人大办、政府办(政府法制督办室)、政协办、组织部(考核办)、纪委(监察局)抽调相关负责人,组成督查督办工作小组,围绕市对县重要工作任务、重要工作指标以及县委、县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重点项目建设、重要工作安排开展联合大督查。对工作拖拉、进度缓慢、不按时完成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督查督办结果在县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县电视台进行公布。凡书面交办事项在交办时限内没有反馈、报告办理情况,或交办事项明显滞后被书面催办累计达3次的,扣被督查督办单位年度综合目标考核0.2分;被督查督办通报批评的,每通报一次扣被通报批评单位年度综合目标考核1分。实行问责追究制,对客观理由造成工作拖拉、进度缓慢、不按时完成任务的,以《督办函》的形式给予工作提醒;对连续2次通报或多次出现工作拖拉、不按时完成任务并造成工作延误或失误的,给予组织谈话的同时,单位主要领导向县委、县政府写出书面检查,提出有效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对督查督办中发现失职失责的,按有关规定给予问责追究。
      目前,该县就市对县安排的14项重点指标,结合当前春耕生产、产业建设、城乡一体建设、社会建设等重点工作,组成督查工作组深入到田间地头、项目建设现场和产业建设一线进行全面督查,确保今年经济社会发展实现首季“开门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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