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食品安全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市编委办公室结合机构改革,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理顺食品安全管理体制,通过多项措施,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职责。
一是理顺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关系。明确市食品安全管理牵头和协办部门,合理划分各部门职责。全市食品安全监管由市卫生局牵头建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督,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市农业局负责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卫生许可、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各部门密切协同,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二是调整食品消费环节监管体制。将卫生局承担的食品消费环境安全监管职责划归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贯彻实施中、省有关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负责消费环节食品卫生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开展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发布与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组织查处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指导全市食品药品有关方面的监督管理、应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食品药品检验机构开展工作。监督抽验、鉴定消费环节食品的质量。三是强化食品安全综合管理。组建食品安全委员会,明确市、县(区)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同时,为强化乡镇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根据省编办文件规定,各镇可设置1个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岗位。四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明确农业、卫生、商务、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等相关部门“瘦肉精”监管工作职责,加强了各部门在“瘦肉精”源头管理、养殖、收购、贩运、定点屠宰、肉品加工等重点环节的监管职责,健全各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切实做好“瘦肉精”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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