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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准确掌握全市各乡镇机关和事业站所机构编制及实有人员变化情况,总结乡镇编制管理方面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安康市编办采取“季报告、季通报、强整改”等措施逐步规范乡镇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
根据《关于在全市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通知》精神,该市编办要求各县区每季度与市编委办核对一次乡镇机构和人员编制变化情况,据实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实名制人员变动情况季报表》,并于下季度10日前上报至市编委办。通过对上报数字的汇总分析,了解每季度全市乡镇机关和事业站所变动情况,具体细化为:机构变化情况、编制变化情况、调入乡镇人数、调入人来源,调出乡镇人数、调出人去向,乡镇退休、除名和在职死亡人数以及乡镇之间的变动人数等情况。通过季报,全面掌握情况,发现、分析并解决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实名制管理运行中的问题,印发通报督促县区强化整改,把实名制管理贯穿于机构编制的审批、使用、调整和人员调配、上下编等工作的全过程,增加机构编制管理的透明度、公开性,接受广大干部和社会的监督,增强机构编制管理的动态性、准确性、规范性,提高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水平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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