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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司法局四举措推进全年目标任务落实

    作者:龚波 时间:2011-02-28 10:53 来源:市司法局 字号: 打印

      市司法局积极贯彻全市狠抓落实工作大会精神,在新的一年采取有效措施,提升执行力,将安排部署的目标任务一条一条地落到实处,一件一件地办出实绩,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转变工作理念推进工作落实。一是引导全系统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人员进一步牢固树立有成绩才会被重视,有作为才会有地位的思想,把目标锁定在先进上、定位在一流上,做到事事要争先,敢于大手笔想别人没想过的东西,敢于大动作做别人不敢做的事情,以更高的标准和昂扬的精神状态推进工作。二是引导全系统干部和法律服务人员牢固树立改革创新,勇创一流的工作理念,把改革创新作为一种习惯和一种自觉行为,用心思考、用心谋划、用心落实,用改革的精神去谋划事业,用创新的思维、制度、方法、措施去推进工作,用一流的标准去衡量、检验工作,在全系统形成勇于改革创新,勇于争创一流的良好氛围。
      提高工作效率推进工作落实。树立抓效率就是提速度,抓效率就是抢机遇的意识,大力倡导雷厉风行、快马加鞭的办事节奏,建立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交办必报“十二字”方针和现在办、马上办、办得好的“九字”快速反应机制。做到第一时间到位、第一时间办结、第一时间反馈的“三个第一”标准。局领导班子带头执行制度、遵守纪律,在快速推进工作中,从我做起、从今天做起,拒绝理由,不找借口,带头抓落实,谁不抓、谁抓的慢就问责于谁,带动全系统作风转变和机关效能提升,形成高效快捷抓落实的新面貌、新气象。
      强化目标责任推进工作落实。将全年司法行政工作目标任务和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分解落实到主管领导、具体单位、具体岗位和具体工作人员,制定标准、限定要求,限时完成,形成了《2011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目标责任书》、《2011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和责任落实一览表》,以此作为年度绩效考评依据。
      深入检查督办推进工作落实。一是对省厅和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批示、指示、党组会议决定的事项、局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等工作,根据办理事项时限要求和轻重缓急,采取电话督办、书面督办函、现场督办等方式开展督察督办。并对办理落实情况实行季度发文通报制度;二是建立《局领导联县区司法局科室联司法所工作制度》,规定局领导深入县区司法局、基层司法所的时间和次数,促使局领导和科室干部深入一线,指导基层、服务基层,重点解决发展滞后、进度缓慢、成效不明显,影响司法行政事业发展关键性的工作;三是拟定《主动反馈工作落实情况的规定》,要求县区司法局、局属各单位、各科室及时主动反馈工作落实情况的规定,对反馈工作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时反映,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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