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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食药监局执法人员现场监督安康市振兴实业集团秦巴药材有限公司销毁过期、变质的麻醉药品(罂粟壳)10件,合计140公斤。
本次销毁是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61条的规定依法进行,销毁前执法人员认真核对了麻醉药品的品种和数量,建立的真实完整的销毁记录。此次销毁活动是为了加强特殊药品管理,充分发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禁毒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严防麻醉药品流弊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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