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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蚕茧收购管理工作会

作者:王晓军 时间:2010-04-24 10:59 来源:本站原创 【字体:

5月24日,我市召开2007年全市蚕茧收购管理工作会议,安排部署2007年全市蚕茧收购管理工作,副市长何少华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陈扬斌主持。


会议总结回顾了2006年全市蚕茧收购管理工作,并对2007年全市蚕茧收购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市茧丝办、市物价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等部门负责人分别就蚕茧收购的质量标准、价格管理、工商质量监督等方面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指出,2006年,我市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按照“市场运行,政府协调,依法管理”的原则,认真执行《安康市蚕茧收购管理办法》,全市蚕茧收购工作实现了收烘稳定、蚕农满意、缫丝产业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实现全行业产值11亿元,同比增长37.5%,茧丝产业已成为我市重要的支柱产业。2007年,我市春季发种24.12万张,预计鲜茧收购1010万公斤。面对量大面广的收购工作,会议要求:各县区、各茧丝收购单位要严格依照《安康市蚕茧管理办法》和“陕西省鲜茧收购资格认定标准”,坚持“两证一照”和《行政许可》鲜茧收购制度。任何单位、协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不得私设站点或走村串户抢收抢购;缫丝企业和供销社不得跨区域收购;任何单位未经市县区茧丝办文件许可,不得在鲜茧收烘期间跨区运输、存放干茧;一经发现给予重罚。各茧站要坚持鲜茧质量标准,统一级价等级,统一收烘管理,认真执行省上春茧收购中准指导价格9.50元/斤。收购过程中,要张榜公布收购价格和质量标准,不得抬级抬价抢购,不得压级坑农,不得收购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手脚茧、过潮茧,不得混等收购。


副市长何少华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最后,副市长何少华就做好2007年全市蚕茧收购工作提出三方面的要求:一是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各涉农部门要认清形势,统一认识,坚定信心,强化责任,扎实做好蚕茧收购工作。二是蚕茧收购过程中,各相关单位和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市场运行,政府协调,依法管理,完善规则,强化监控,规范运行,合同定购,提高质量,提高效益”的总体要求严格执行蚕茧收购政策,兼顾蚕农、收购单位、加工企业三方利益,促进收购工作平稳推进。三是工商、物价、质监及其他涉蚕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认真做好各自管理工作。同时,各县区要安排相应的执法检查力量,严格打击非法经营,纠正块规收购,坚决堵绝“打白条”、恶性抢购现象发生。


除镇坪以外的九县区分管经贸工作的副县区长,经贸、物价、供销、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主要负责人;市委研究室、市财政局、经委、林业局、商务局、统计局、物价局、供销社、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人行负责人;市县区缫丝企业、蚕茧经营公司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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