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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利法院开展法律文书评比活动

    作者:平利县法院 时间:2005-12-08 10:20 来源:平利县人民政府网站 字号: 打印

    随着平利县法院首次法律文书展版的亮相,2005年该院开展的“法律文书评比”活动落下帷幕。
    本次活动采取制定《评比标准》,组织动员各业务庭、人民法庭自行评比推荐,院评比小组集中评选的方式,对各业务庭、人民法庭选送的法律文书及评审组随机调取的法律文书,评出优秀、合格(含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种类型,最后集中展出。
    通过这次评比活动,使该院裁判文书的制作水平普遍有了一定的提高。绝大多数法律文书的制作都符合标准,整体格式规范,事实部分叙述清楚、完整,理由部分论述充分、说理透彻,适用法律准确,判决结果公正、正确,也评选出了不少优秀法律文书。这充分说明了裁判文书的制作引起了审判人员的高度重视。更值得欣慰的是,参评法律文书中有的在写法上大胆创新和尝试,突破了陈旧表述模式,值得借鉴和推广。
    但也有少数法律文书存在问题,被评为不合格文书,应引起重视。一是文书核对上不认真,错、漏字较多。二是事实部分(尤其是对诉、辩的基本内容)表述不简练,存在两个极端,要么过于简单,要么过于琐碎,照搬照抄,没有概括提炼。第三,证据写法绝大部分仍停留在单列证据笼统举证的陈旧写法上,反映不出开庭举证、质证、认证的过程,没能运用证据通过分析来证明案件事实。
    通过法律文书评比活动,查找了该院在法律文书制作上的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指出了存在问题,对于提高县法院院法律文书制作水平,提高办案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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