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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岚皋法院“四个转变”深化司法为民工作

    作者:魏华科 时间:2011-12-19 14:52 来源:本站原创 字号: 打印

      近年来,岚皋法院始终把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司法问题为切入点,不断深化司法为民工作,努力实现司法人文关怀。司法为民工作重点实现了四个突破性转变:
      一是由被动司法向主动服务转变。近年来,岚皋法院在改善服务环境,增加服务设施,拓展服务内容的同时,积极探索审判方式改革中被动司法与更好服务社会的结合点,继承和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制订了《关于为全县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等多项服务群众的便民制度,成立了旅游、灾区、假日巡回法庭,深入推进审判“五进”和征询旁听庭审公民对案件裁判意见建议活动,拓展和深化巡回审判工作,促使司法更加融汇民情民智,满足民意民需。过去四年,全院巡回审判率达90%以上,审判“五进”和征询旁听意见建议率超过10%。
      二是由就案办案向社会管理转变。近年来,岚皋法院在发挥审判职能的同时,始终不忘保稳定促发展的神圣使命和社会责任,以“千名法官携卷下访”、“万名法官下基层、访民意、听民声”等活动为契机,经常性回访案件当事人,深入村组社区了解民意,解决“三农”问题。同时,积极参与“五五”普法,充分利用“司法公开宣传月”、“法院开放日”、“公判大会”等契机和“以案释法”、“以案析理”、“判后答疑”、“专题讲座”等形式,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四年共为基层群众、中小学校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宣讲法律300余场次,累计解答法律咨询近万人次,发表法制宣传稿件近500篇,提高了人民群众知法守法意识,推动了普法进程。
      三是由程序调解向多元化解转变。近年来,岚皋法院以“促进和谐人际关系和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为己任,一改过去“当庭调解、择日宣判”做法,积极探索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基层组织熟知社情民意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正司法监督员、离退休老干部、知名人士威望高、素质好、群众信赖的优势,积极主动邀请参与案件办理,妥善调处了多起相邻、婚姻家庭和新农村建设类纠纷。大量民商事案件和谐调处,标的款、物及时兑现,避免了群体事件发生,遏制了群访问题出现,消除了党委政府发展经济的后顾之忧,也实现了人与人和谐相处。
      四是由单纯减免向综合帮扶转变。近年来,岚皋法院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指示精神,在继续落实老、弱、病、残当事人诉讼费缓减免政策的同时,不断拓宽救助领域,建立了执行救助基金和帮助特困当事人申请民政救助机制,尝试了人身保护令,组建了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四年共缓减免诉讼费15.8万元,累计为27名救助对象发放救助金25.95万元,帮助特困当事人申请民政救助近3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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