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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改简报2012年第44期(总第114期)

    作者:佚名 时间:2012-10-30 16:22 来源:本站原创 字号: 打印

    汉滨区全面推行“先住院、后结算”服务模式

      9月1日,汉滨区在该区所有公立医院中(含乡镇卫生院)全面推行“先住院、后结算”诊疗服务模式,这是该区在深化医改中的又一次大胆探索和实践。
      汉滨区“先住院、后结算”诊疗服务模式,是指该区内符合住院条件的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参(保)合患者,在需要住院治疗时只需与医院签订《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将参加医保、新农合证件原件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交医疗机构临时保管,无须交纳押金即可住院,出院结算时,患者只需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即可出院。区属各医疗机构在接诊符合条件的患者时,凭参(保)合证件及身份证件直接安排住院治疗,患者出院后医疗机构与医疗保险、新农合经办机构之间进行政策范围内报销费用的结算。
      这种模式改变了“先交钱、后住院”和“没钱不能治病”的陈规,为更多的病人开通了生命“绿色通道”,确保病人在第一时间得到安全有效的治疗,尽最大努力减轻病人的经济负担。同时大大提高居民群众看病就医的可及性,确保居民群众能够享受到安全有效、方便周到的医疗卫生服务,让居民群众真正得到方便与实惠,从而有效缓解居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为确保该项创新模式能够顺利实施,该区自2012年3月19日率先在区第一医院开展“先住院、后结算”诊疗服务模式试点。经过近半年的试点运行,形成了一套管理科学、操作简单、运行安全的服务模式,截至目前,共为1525人垫付住院费共计61.5万元,群众对这种模式认可度高,患者满意度达98.7%,无一例恶意逃费现象发生。
      为让更多患者享受此项服务,汉滨区卫生局自9月1日起在区级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全面推行“先住院、后结算”诊疗服务模式,同时对这一模式进行了补充完善,要求各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执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度,自行制订分段结算办法解决大额费用垫付问题;协调区医保经办中心、区农合办预拨周转资金,建立“黑名单”制度,解决运转困难、不按要求结算或恶意欠费等问题。目前区合疗为区直医院提供周转金达900多万元,并实行年初预拨、每月报帐、年终结算等措施确保“先住院、后结算”诊疗服务模式健康、长期运行。

    (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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