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行新农合全报销 切实减轻患者就医负担
——岚皋县全面推行新农合全报销经验交流材料
岚皋县总人口17.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3.9万人,辖15个镇、两个办事处。我县自2007年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坚持以构建和谐岚皋、服务民生大计为宗旨,把大力推进和积极完善新农合工作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障农民群众医疗卫生权益的重要举措。为此,我县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于2012年7月1日起在全县17个镇(办)卫生院全面推行住院起付线外全报销政策,参合农民在当地镇(办)卫生院住院总费用高于300元的,减去政策规定不予报销费用及100元起付线后,余额按100%报销;住院费用低于300元(含300元)的,减去政策规定不予报销费用及100元起付线后,余额按90%报销;单病种住院部分按照单病种报销标准执行,患者自付部分纳入全报销;五保户住院报销不见起付线,合规费用按90%报销,余额部分由民政部门承担。
一、工作运行情况
全报销政策实施以来,得到了广大参合农民的拥护,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应,新农合工作运行态势良好。一是住院人数呈上升趋势,受益额度大幅增加。7月份一个月,全县享受全报销住院患者696人,较去年同期增长15%,住院总费用71.7万元,同期增长9.6%,补助金额达63.2万元,同期增长43.2%,人均补助908元,同期增长183元。平均补助比例由原来的67%提高到88%。二是镇(办)卫生院费用管理有序。7月份镇(办)卫生院平均住院费用为1030元,较去年同期降低4.4%。平均药品费用550.6元,较去年同期降低12%,占住院总费用的53%。平均住院天数缩短为7.9天,较去年同期缩短了2.1天。
二、主要做法
1、领导重视,科学决策。每一项新政策的出台和重要决策的实施都离不开领导的重视和支持,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始终是领导关注的焦点和热点,也是医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不断探索新医改的实践中,我们提出了新农合全报销的初步设想,引起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关注,在短短的两个月时间里,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开展调研,组织新农合管委会、监委会成员单位召开会议,反复研究具体政策和问题,并将新农合全报销作为全县“十个一个不漏抓民生”的重要内容和深化医改工作的重要举措来抓,形成了领导重视、部门乡镇配合、基层卫生院积极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为新政策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2、强化培训,广泛宣传。为了把全报销这一惠民政策做实做好,我县在6月份召开了新农合全报销工作培训会,通过宣讲、讨论等多种形式让各医院院长及合疗经办人员吃透政策,吃准政策。为了让农民群众更直接的知晓政策,我县于7月6日在民主中心广场举行了新农合镇(办)卫生院住院起付线外全报销启动仪式,并在各镇(办)开展了巡回宣讲活动。同时,通过印发宣传单、制作宣传牌、标语及电视、网站、短信等多层次、全方位宣传方式,加大了政策宣传力度,提高了农民群众的知晓率。
3、加大投入,夯实基础。实行全报销,既是减轻农民群众就医负担的有效途径,也是实现“小病不出镇”工作目标重要举措,受益主体是农民,责任主体在镇(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在医疗队伍、设施设备、技术服务等方面有无实力承担此项责任,基层的基础是否牢固,群众在基层能否享受到“物美价廉”的优质医疗卫生服务,是全报销能否执行下去的先决条件。为此,县政府一是加大了财政投入力度。先后为镇办卫生院配备了彩超、X光机、血液分析仪、救护车等医疗设备,为县合疗办增加了办公经费;二是加大管理力度。从县级三所公立医院抽调17名科级领导干部、副科级后备干部和重点科室负责人,每人包抓1个卫生院,从管理上、技术上进行扶持,每月到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5天。三是于8月23日通过公开招考的方式为县直医疗单位和镇办卫生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1名,重点是镇(办)卫生院临床医生及药学专业人才,不断充实镇(办)卫生院技术力量。四是通过县镇一体化管理,县直三所医疗机构派出专家到基层卫生院帮扶,开展坐诊、查房、病历讨论等活动,提高基层卫生院业务水平。
4、严格管理,全程监控。一是实行次均费用控制。严格规定全报销报销范围,执行国家基本用药、诊疗制度,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的“四合理” 制度,规定药品费用不得超过住院总费用的60%,日均费用、次均费用分别控制在150元、1050元以内。二是实行住院时间控制。发挥技术优势,缩短病人住院时间,提高床位周转率,及时为治愈的病人办理出院手续,缩短平均住院日。三是实行费用分析通报制度。县合疗办与各镇办卫生院签订《新农合起付线外全报销服务协议》,要求镇办卫生院对参合农民住院实行一周一小报,报本周住院人数、住院床位、费用情况;一月一汇总,汇总本月日均费用、次均费用等数据;一季度一分析,分析本季度运行情况;一年一评比,对控制费用好的卫生院给予奖励,对费用超核定数的卫生院,每月扣除10%考核基金。四是实行多方监督制度。邀请县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监督,并畅通了就医农民监督、投诉、受理渠道,构建了多方位的监督网络,确保了全报销操作规范、费用合理、运行高效。
(岚皋县医改办 岚皋县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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