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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岚皋:破解基层公务员晋升“天花板”现象

    作者:毕双平 时间:2012-09-25 08:50 来源:岚皋县 字号: 打印

      岚皋针对基层公务员单位“台阶”低、晋升路径短、工资待遇低等问题进行积极探索,建立上靠职级待遇机制,建立一条全新的晋升通道。
      注重工作实绩,引导干事创业。坚持凭实绩用干部工作机制,把干部的工作实绩作为职务晋升、享受待遇的先决条件和“硬杠子”。对任职满一定年限,其所在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有一定优秀等次和个人年度考核有一定的优秀档次的,按照规定程序,经组织考察,转任相应的非领导职务或其津贴标准上靠一个档次,让基层公务员在职级晋升无望时,待遇有所提高,促使他们安心工作、热心干事。
      推行差额选任,打通晋升渠道。按照“四荐三审两票决一公示”的方式(即:县级领导署名推荐、党政正职署名推荐、单位公文推荐、个人自荐,部务会初审、职能部门联审、书记碰头会评审,县委常委会差额票决、全委会差额票决,拟任人选公示)对符合非领导职务晋升和上靠职级待遇人选进行差额推选,得推荐票达不到50%以上的,一律不列为票决对象。2010年以来,先后三次从37名符合上靠职级待遇人选中差额选任20名党政正职,其个人津补贴上靠一个档次;49名副主任科员享受主任科员津贴待遇,34名一般公务员享受副主任科员津贴待遇,使肯能干事的有盼头、不吃亏。
      强化监督管理,实现“能上能下”。切实加强对享受上靠职级待遇对象的监督、管理力度,实行县委组织部专项考核,凡在年度个人考核中,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达三分之一以上,群众满意率达不到60%,经组织考察确定为不称职的;重大事件中,工作严重失职或“不作为”,致使事业受到重大损失或造成大规模上访事件的;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一律不再享受相应的津贴,解决了干部“能上能下”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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