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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实施“一村一法官”工作机制 深化社会管理创新和矛盾排查化解

陈勇在全市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机制动员会上强调:

作者:殷乔伊 时间:2012-09-14 21:59 来源:本站原创 【字体:

  9月14日下午,全市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机制动员会召开。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勇出席会议并讲话。


  此次推进会的召开主要是为贯彻落实全省“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现场会议精神,学习陇县的工作经验,安排部署我市“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全市各基层法院要在辖区每个村(社区)设立“法官工作室”,确定一名联系法官并公布法官的姓名、职务、职责和联系方式。联系村(社区)的法官每月驻村(社区)开展工作1天至2天, 平时根据基层和群众要求随时入村(社区)化解矛盾纠纷,确保群众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通过开展法制宣传、培训咨询等活动,增强群众法治意识,促进基层依法自治。


   陈勇在讲话中指出,建立“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机制是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方式,是政法机关贯彻群众路线、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有效载体,也是提升干部群众法律素养、建设法治安康的有效途径。各县区委政法委,综治办、法院要加深对“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机制的理解,提高认识 ,要在深入基层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中宣传法律,在潜移默化中提高群众法律素养,引导群众树立法治信仰,促进基层依法监督、依法管理 。
   陈勇要求,建立“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机制,既要学习借鉴陇县的经验,又要结合安康的实际,务实创新,全面推进。要合理配置资源,各县区委政法委,县区综治办、法院要根据当地人口、治安以及矛盾纠纷状况,结合法院审判力量、办案任务等情况,从有利于开展工作出发,科学、合理配置联系村组(社区)的法官,建立各自联系基层单位的工作平台和工作机制;要按照党委领导、政法综治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协同的原则,研究制定工作制度,要将“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机制与乡镇(街道)综治维稳中心建设结合起来,建立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会商研判工作机制;要将人口集中、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的村(社区)等作为工作重点,强力推进;要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推动全市整体工作出特色、出亮点、上台阶。
   陈勇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委政法委、综治办和法院都要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各县区法院要发挥主力军作用,认真研究制定“一村(社区)一法官”实施细则,尽快开展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工作保障,同时要强化督促、指导,确保工作稳步推进,努力实现为群众服务、为稳定大局服务的目标。
    会上,与会人员共同观看了介绍陇县经验的专题片。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市法院有关领导以及各县区委政法委书记、各县区综治办主任、各县区法院院长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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