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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岚皋:村官戴上“紧箍咒”

    作者:杨富琨 时间:2012-07-26 12:10 来源:本站原创 字号: 打印

      为进一步转变村组干部工作作风,规范村组干部行为,近日,岚皋制定出台《村组(社区)干部纪律规定(暂行)》,给全县近400余民村官戴上“紧箍咒”。
      该规定由政治纪律、财经纪律、廉洁纪律、实施与监督处理、附则5部分组成。在政治纪律中,要求村干部要严格执行党在农村中各项方针政策、决策、规定和民主集中制、“一事一议”制,严格遵守组织纪律、群众路线;在财经纪律中,要求村干部严格执行村财镇管制度、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全面及时进行财务公开,不得在驻村企业中兼职收取报酬及报销个人费用,尤其是对村干部代收代办款项做了详细具体规定;在廉洁自律方面,要求村干部自觉遵守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勤俭办事,简朴节约,管好配偶子女,不贪污挪用扶贫、救灾、救济、退耕还林等惠农资金和实物,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村集体各种管理及议事制度;在实施与监督处理方面,明确了监督主体,细化了责任追究程序及处理方式。为确保该规定落实到位,该县将采取严格工作纪律坚定村组干部政治立场、加强年度考核建立村组干部奖惩机制、规范工作行为强化村组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等措施推动实施。
      《岚皋县村组干部纪律规定》的实施,改变了以往对村干部违规违纪处理依据不明、责任不清的局面,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村组干部监督约束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和规范了村组干部管理。对强化村干部廉洁、自律、为民服务意识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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