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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陕西省收费员证管理制度》,强化我市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性收费管理,规范收费单位收费行为,提高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员政策水平和遵守价格法规意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按照省物价局统一部署,安康市物价局于2012年5月7日至9日在安康宾馆举办了市直机关收费员培训班,100余名收费员和财务管理人员参加了培训。市物价局曾孔瑞副局长出席了培训班开幕式,市政府法制办、财政局、物价局相关领导及专业人员为学员授课。经考试合格后,颁发由省物价局统一印制的《收费员证》。
按照《陕西省收费员管理制度》规定,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人员实行收费员证管理制度,收费员经价格主管部门岗位培训考试合格后颁发《收费员证》。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亮证收费制度。执收单位向收费对象收费时,必须出示价格主管部门颁发的《收费证》和《收费员证》。《收费员证》实行年度考核管理,结合《收费许可证》年检同时进行。未取得《收费员证》资格的,执收单位不得安排从事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和收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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