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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坪县创建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县工作全面铺开

    作者:唐梽 时间:2012-04-09 08:00 来源:镇坪县 字号: 打印

      2012年,镇坪县被市政府确定为创建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县,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决定》精神及创建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县的具体要求,该县结合本地实际,采取五条措施加大强力推进创建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县活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县政府各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镇坪县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了精兵强将到县依法行政办专职从事创建工作。各镇、县政府各部门也相继成立了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创建县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镇)领导小组,建立专门的法制股室,落实了专职人员从事创建工作。此外,还在建立了法制联络员制度,在全县上下形成了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县的良好工作格局。二是注重宣传教育。县政府法制办从加快推进依法行政进程的高度,针对创建工作的意义、目标、任务、步骤、组织领导等制定了创建工作宣传方案。结合“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县有线电视台等媒体,深入开展学法活动,掀起法制宣传高潮,营造良好法治氛围。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测试和行政机关招考工作人员法律考试制度,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引导群众依法办事,着力提高社会法治化治理水平。三是完善制度机制。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镇坪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明确决策程序,规范会议制度,严格公文审批。健全和推进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的“三统一”运行机制,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和水平。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和信息公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明确行政执法主体,积极探索和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坚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定期开展综合评查工作。完善行政争议预防和化解机制,加大行政调解工作力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四是落实创建载体。县政府印发了《镇坪县人民政府创建全市依法行政示范县工作方案》,要求各镇、县政府各部门严格按照《创建标准》深入开展县级行政执法示范单位(镇)创建活动,通过创建示范单位活动,力争全县县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镇)达到80%以上。同时,县政府法制办对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县工作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明确责任,并将分解的任务落实到政府各工作部门,推动整体工作进展。五是强化检查考核。贯彻落实《陕西省依法行政监督办法》,认真开展示范单位创建监督检查工作,对创建工作认识不到位,组织不力或工作进度缓慢影响全县整体创建工作的,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进一步完善《镇坪县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重视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围绕创建工作科学制定《镇坪县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办法》,根据乡镇和部门的机构职能的不同,有针对性地考核,变年度考核为日常考核,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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