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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召开伊斯兰教工作暨创建和谐清真寺会议

    作者:熊弛 时间:2012-03-15 17:25 来源:市民宗局 字号: 打印

      3月14日,全市伊斯兰教工作暨创建和谐清真寺会议召开。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中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11年伊斯兰教工作,对2012年伊斯兰教及和谐清真寺创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市民宗局党组书记、局长马霞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2011年,全市伊斯兰教工作平稳有序、稳中求进,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一是清真寺民管理组织作用彰显活力。各清真寺认真安排教庆活动,穆斯林群众宗教生活得以正常开展;各寺积极承接开展穆斯林婚丧事务服务,为穆斯林婚丧事务的需要提供必要的方便条件;开展传帮带经堂教育,不断提高信教群众的宗教常识;积极发展自养事业,不断提高清真寺自养能力;对伊斯兰教文化加以保护和传承,成为安康彰显民族特色的对外开放窗口;积极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二是伊斯兰教协会组织作用发挥显著。协助做好穆斯林朝觐的申报、审核和行前培训工作,向宗教事务部门报备了部分清真寺阿訇的搬请和续聘,组织开展了“卧尔滋”解经工作,积极开展扶贫济困等社会公益慈善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和谐清真寺创建活动。三是各级宗教工作部门工作成效显著。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进展顺利,圆满安全完成朝觐功课,积极争取全省第二期伊斯兰教教职人员培训班在我市成功举办,全力推动教职人员社保问题的落实,尽力为穆斯林群众办好事做实事,深化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
      马霞局长在讲话中传达了中省宗教会议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肯定了2011年我市伊斯兰教工作,分析指出了目前我市伊斯兰教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就2012年全市伊斯兰教工作,马霞强调:一是着力加大《宗教事务条例》的贯彻实施;二是着力依法推动伊斯兰教工作的稳步发展;三是着力加强爱国宗教团体自身建设;四是着力推进宗教教产遗留问题的解决;五是着力加大创建和谐清真寺活动;六是遵经训解放思想,抓机遇谋求发展。
      马霞最后要求,各级伊协组织要在上级统战、宗教部门直接领导下,高举爱国爱教旗帜,积极协助党和政府贯彻民族宗教政策,维护伊斯兰教界和穆斯林群众的合法权益,在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方面做出更大的贡献。
      会上,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双创办卫生组组长党蓉就清真寺双创达标讲了明确的意见和要求,市民宗局古新建副局长组织学习了《清真寺民主管理办法》、《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人员聘用办法》、《陕西省伊斯兰教教教职人员认定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外国人宗教活动办法的实施细则》;市伊协马明年会长作伊协工作报告;来自全市各县区清真寺管会主任、教长,市伊协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市县区宗教工作部门、市委统战部和市政协民宗委负责人共60余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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