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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市监察局《关于强化责任追究推进重点工作落实的纪律规定》发布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迅速转发,结合实际提出四条纪律要求,确保重点工作落实。
一是细化工作任务。要求各单位、各科室要对照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和各自承担的业务工作,逐项研究、逐项分解、逐项落实,横向到分管领导、责任科(股)室,纵向到县区、个人。二是强化督促检查。进一步完善月通报制度,建立月报告、季检查、半年通报、年终考核制度,夯实工作责任,把握工作进度,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三是严格考核奖惩。加大对重点工作的考核奖惩力度,将县(区)局年度工作完成情况与年度目标考核和省市专项经费拨付相结合,支队、所、机关各科室与个人年度考核奖惩结合。四是严肃工作纪律。明确提出要严格追究工作不认真负责、推诿扯皮、效率低下、没有完成所承担的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加强定期督察,对作风漂浮、抓工作不力的,严格追究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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