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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药监局落实四项措施迎接省级园林城市技术调研和考核验收

    作者:佚名 时间:2011-09-21 11:40 来源:市药监局 字号: 打印

      全市迎接省级园林城市技术调研和考核验收工作动员会后,市药监局迅速召开会议进行传达学习,积极开展迎验工作。9月16日,再次召开专门会议,进一步落实创园工作。
      一是提高创园认识,统一思想步调。组织职工到绿化先进单位进行学习考察,全面分析创建园林城市的作用和意义,使全体干部职工认识到实行绿化建园,养花、植树,既有利于提升机关形象,也有利于个人身心健康,主动增强创园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搞好环境绿化、美化变成自觉行为,积极投入创园工作实践中。二是学习把握创省园单位标准,明确创建思路。按照省级园林城市标准中对单位创建的四项指标,逐项分析了创建的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根据局办公楼占地面积,按照不低于30平方米绿化面积的要求,确定采取立体绿化,见缝绿化,扩绿增绿的思路,确保园林式单位创建达标。三是建立管理制度,开展绿化美化建设。局机关挤出经费,对机关门庭、楼梯道、楼道、屋顶等公共部分和办公室、会议室按照购置和租用两种方式,添置一批观赏花木。为确保绿化美化工作巩固提高,确定局机关公共部分绿化由局办公室管理,花卉业主养护,各办公室按一人一盆花木统一配置,管理养护责任落实到人头,实行周检查、月考核。凡发生花木枯萎、丢失的,由个人购买等值花木摆放。鼓励机关人员购置培育花卉,开展办公场所和家庭绿化美化。同时要求机关全体积极参加义务植树活动,管护好汉江绿化责任区,为安康的大绿化作出贡献。四是加强创园工作宣传,营造创建氛围。由局办公室、双创办负责市局双创宣传工作,办好机关网站、双创专栏、展板,争取在安康日报、安康电视台、市政府的网站等新闻媒体上有高质量的报道。对于在新一轮双创中不负责任、消极应付、工作滞后的科室,利用每月的督办通报平台进行通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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