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机构编制法规政策,推进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上台阶,安康市编委办以开展“打基础,提素质,建实绩,树形象”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积极研究探索,完善管理手段,推行了“三加强一规范”的做法,收到较好成效。
加强部门职能和自身建设。以市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积极贯彻落实改革精神,全市机构改革启动后立即分设,独立了办公场所和经费账户,对照原“三定”和上级文件要求,对近年来新增和强化的职能进行了明确,及时印发了新的“三定”规定,保证了改革的组织和推进;加强队伍建设,增加了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增设了内设机构,增添了办公用房;多方筹措,翻修了办公场所,配备了新的办公桌椅和文件资料柜,干部职工人手一台电脑,每科室保证一台以上打印机;健全了机关各类制度,印发了《关于加强全市机构编制系统自身建设的实施意见》,树立起“创先、创优、创新”的工作理念,机关软件和硬件建设齐头并进,为全面履行部门职能职责打下了坚实基础。
加强使用编制和领导职数管理。针对市级一些部门编制意识不强、进人和任命科级领导干部不坚持编制管理政策等问题,面向全市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制及科级领导职数办理程序的通知》,要求机关事业单位进人必须首先办理使用编制手续,任命科级领导干部必须首先办理使用科级领导职数手续,而后才能申请办理其它手续。机构编制部门核发的《控编通知单》、《使用编制审批表》、《使用领导职数审批表》是人员调配、核拨工资、领导干部任命等各个环节的首要要件,并配套绘制了清晰反映办事程序的流程图,修订完善了各种审批表格。同时,规定每半年与组织、人社、财政部门核对一次使用编制和科级领导职数情况,对未经使用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批办理人员调配、工资手续、任命科级干部的,冻结该部门(单位)编制和领导职数使用,半年内不予受理其机构编制报告事项,并根据机构编制法规纪律要求,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查处,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充分发挥了机构编制部门在推进行政资源合理配置、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增长过程中的龙头作用。
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和服务。针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人员少、业务研究不深等问题,在机构改革中单设了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定了相应的编制,配齐了工作人员和办公设备;组织对1998年以来的登记档案进行了集中清理规范,摸清了登记现状;对市直事业单位情况进行了汇总统计分析,按名称、规格、经费来源、管理形式以及参加登记和年检等事项制作了《市直事业单位花名册》,并针对发现的问题剖析了原因,研究了强化登记管理的对策;及时摸清市政府机构改革后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信息变更情况,对38个单位进行了跟进管理服务,颁发了新的《法人证书》;修订完善了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年检等登记工作受理程序,更新工作理念,积极推进登记工作实地调研、上门服务,以服务促管理,充分发挥了机构编制部门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规范市级机构序列和名称。由于2002年以来历经多次机构改革,一些机构的序列、名称及管理体制进行了变更和调整,而市级没有系统的配套规范管理文件出台,给机构正常运行和管理带来不便。市编委办对照改革方案和相关政策文件,对市级各类机构进行了全面梳理,按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法律监督、群团和事业单位的顺序对各类机构进行了系统性归类整理,根据机构归属关系和管理形式进行了排序,明确了机构的规范称谓及其简称,对机构的派出、代管、合署等管理形式内涵进行了解释,使各类机构的工作关系得到理顺,方便了日常管理和部门间联系工作,充分发挥了综合管理全市机构编制工作的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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