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是新《统计法》实施的第一年,安康市统计局将依法治统作为统计工作的重中之重,紧抓国、省统计执法大检查的契机,不断完善法制工作制度,努力夯实统计法制基础,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统计法制建设取得明显效果。
一是规范制度。制定了重大统计行政处罚案件报告制度,建立了安康市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修订完善了《安康市统计法制工作考核办法》,规范了行政执法文书和统计执法程序,细化了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规定,建立了统计执法检查、监督机制,并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做到有报必复,热情接待,认真记录,依法办理。同时实行统计法制局长负责制,推行全员执法、联合执法和 “一票否决”,全市统计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
二是宣传推动。2010年是统计“五五”普法的验收之年,安康市统计局充分利用人口普查、业务培训、统计继续教育、统计法制宣传月、中国统计开放日、世界统计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机会进行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印发法制宣传材料2500余份,坚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全年接受教育人数达6883人次。有774人参加统计从业资格培训,446人参加继续教育,90人参加统计职称考试,统计教育培训创近年最好水平。
三是创新理念。2010年安康局按照全国全省统一部署,联合监察、司法、国家统计局安康调查队在全市开展了统计执法大检查,在大检查自查阶段,市县区统计系统完成了内部单位自查11个,部门自查687个,乡镇自查200个,调查对象自查499个。通过自查,进一步提升了全市依法统计的自律意识,从而体现了宣传为先,教育为主的人性化统计执法理念。
四是打牢基础。市县区统计局配备了专职统计执法检查人员,组织开展统计法和统计执法检查业务培训,统计法制基础和执法队伍建设全面加强。
五是严格执法。2010年度市县区两级统计机构共检查791个单位,发现违法行为133件,立案查处92件,结案83件。其中,处罚65件,罚款4.88万元;通报批评18件,检查与处罚创近年之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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