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结合近年农村党支部“五步”工作制度的实践,在全县村级组织中大力推行“五步三公开”工作法,规范村级议事决策程序,扩大村级民主张力,增强村级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激发干群发展内生动力。
规范议决程序。凡村级重大事项的决策实施必须按照“党员搜集民意、支部讨论提议、村民会议决定、村委组织实施、监委验收评议”的“五步”环节和“公开办理事项、公开决定内容、公开实施结果”的“三公开”程序进行,并实行讨论表决赞成票、考核测评满意票两个“不过半”否决制。
明确议事范围。明确规定,村级重大事项主要是指制定村民自治规章、村级发展规划,基础设施等公益事业建设,土地征用、重大投资项目,集体资产处置、收益支配等涉及村民切身利益和全村发展稳定的重大事项。
建立配套制度。一是建立作用发挥制度。按照决策、执行、监督三权分离的思路,明确村党支部、村委会、监委会的工作职责,理顺关系,形成“三委”互相监督、互为补充的运行机制。二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监委会主任分别是重大事项决策、实施、监督的第一责任人,对不按规定程序进行决策实施造成损失,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三是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实施事项每个环节的内容、时间、人员、结果、执行及执行中问题处理等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分类归档备查,用制度确保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
架起和谐桥梁。“五步三公开”工作法的推行,进一步规范村级事务决策程序,理顺村“三委”关系,明确角色定位,加快了农村民主进程,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得到实现,“还了干部清白,给了群众明白”,为和谐农村建设提档加速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今年以来,通过民主决策,累计吸引农户投资过亿元用于村级党组织“升级晋档、科学发展”活动,上半年实现农民人均现金收入1944元,同比增长18.8%,乡村处处呈现产业发展、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人居和谐的一派繁荣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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