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石泉县坚持“民生优先”理念,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出台制度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确保有更多的资金投入民生领域,不断改善城乡居民的生活水平。
强化预算确保收支平衡。要求全县各镇、各部门在“综合预算、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刚性原则指导下,加强预算编审,严格预算管理,严控财政供养范围,严格执行津补贴和奖金发放标准,坚决杜绝预算外支出和乱立名目滥发奖金和实物的现象发生。
严控支出力降行政成本。要求全县各镇、各部门严格遵循“勤俭节约理财、量力而行办事”的原则,建立健全各项支出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用途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核销支出,坚决反对铺张浪费,竭力降低行政成本,确保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公款出境支出零增长,杜绝举债支出现象发生。
审慎投资规范项目管理。明文规定今后全县党政机关确需新建、改扩建、购置、装修办公用房的,必须报经县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在项目实施中,必须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管理,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和政府统一采购制度,坚决杜绝项目建设单位超预算建设和擅自变更项目计划现象发生。
规范采购强化资产管理。要求各镇、各部门按照“必需、节约、有效”的原则,编制采购计划,添置固定资产,合理配置资源。认真执行固定资产入账核算和登记管理制度,严格固定资产处置办理审批手续,统一规范资产处置变卖行为,资产处置收入必须全额纳入财政管理。
加强督查严肃财经纪律。要求财政、审计、监察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各镇、各部门财务行为的指导和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财务审计和检查,指导全县各镇、各部门全面加强收支核算管理、非税收入管理、银行账户管理、票据结算管理和项目资金管理。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按规定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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