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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坪:提高村干部待遇激发创先争优活力

    作者:王玉龙 时间:2010-11-03 10:34 来源:本站原创 字号: 打印

      镇坪县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提高村干部待遇,解决后顾之忧,大大激发了村干部履职尽责谋发展、创优争先促发展的活力。
      三位一体,完善薪酬体系。在充分调研、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专门出台《镇坪县农村基层干部报酬管理暂行办法》,建立由职务工资、补贴工资和绩效工资三部分组成的“三位一体”薪酬体系,同时为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和服务全县生猪“一县一业”产业发展,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将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和村专职畜防员纳入报酬转移支付范围,有效地调动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拓宽渠道,提高报酬水平。大幅度提高职务工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是3600元/年,同比翻一番;村文书、专职畜防人员2400元/年,同比增长60%;群团组织负责人、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村民小组长400元/年,同比增长30%;以精简高效为原则,鼓励村干部兼职,同时县直部门在确定工作人员时,向村干部集中,增强补贴工资;村班子受到表彰奖励的50%用于奖励有功干部,同时村集体资产租金税后收入和经济利润的税后收入的30%用于增加村干部绩效工资。通过这些方法,使村主要干部报酬达到6000元以上,高于当地农民现金收入2倍多,实现了由 “要我发展”向“我要发展”的转变,使村干部在促进村级经济发展、提升工作业绩的同时,不断提高待遇。
      党内关怀,丰富待遇内涵。县上每年为村干部举办2次以上主体培训班,积极鼓励优秀村干部到党校、农广校等学习深造,所产生费用由县乡共同承担;推荐优秀村干部参加公务员招录,推荐担任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每年组织1次全面体检,表彰、宣传优秀农村支部带头人,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等活动,提高村干部的主体地位;对离任农村老干部,按照15年、25年和35年的任职时限,分别定补360元、600元和960元。
      权责相适,规范制度管理。按照权责相适原则,村支书和村主任职务工资根据村面积大小、辖区人口、工作难易程度、接受上级检查多少,按财政预算标准实行差额兑现,职务工资最高不超过4000元,最低不少于3200元;明确村干部岗位职责,制定《村干部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对村干部工资进行“十星级”评定,加强对村干部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将村干部履职情况与工资兑现挂钩,切实做到“奖优罚劣,按绩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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