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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2个集体3名个人获全国妇联表彰

    作者:佚名 时间:2023-11-08 09:05 来源:市妇联 字号: 打印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认真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 不断完善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制度机制, 着力解决妇女儿童维权重点难点问题, 用心用情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近日,全国妇联印发了《全国妇联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我市2个集体3名个人获得全国妇联表彰。
      其中,安康市人民检察院、安康市汉阴县司法局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安康市教育体育局安全管理科科长周坤,安康市妇联维权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石小花,安康市平利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一级法官、党支部副书记余传甲被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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