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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2020年度消费环境总指数得到大幅度提升

作者:任紫铁 时间:2021-05-31 09:14 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近期,从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及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办公室发布的《陕西省2020年度消费环境指数(CEI)报告》中获悉,安康市消费环境指数为89.68,列居全省第五,与2019年消费环境指数排名相对比上升六位,高于全省平均指数值1.72。

从安康市消费环境五个放心(安全放心、质量放心、价格放心、服务放心、维权放心)分项指数来看,各指数均位于全省前列,优势主要表现在: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维权评价较好,经营主体权益获得的保障及时有效,处理维权问题的工作制度较完整;经营主体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质量存在缺陷的情况较少,违反产品质量管理法规的举报案件较少;服务监管效果较好,监管机构接收到的消费投诉较少且消费纠纷调解有技巧。

《陕西省2020年度消费环境指数(CEI)报告》是受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机构,以陕西省各市(区)和部分行业的消费环境为评价对象,采用综合评价方法,广泛开展调研,收集多方数据,最终形成的评价报告。其数据主要来源于政府平台、行业主管部门、各级放心消费创建机构、12315平台、消费者协会、消费市场、行业协会、网络舆情监测等八个方面,较为系统地展示了全省消费环境状况和发展趋势。2020年度我市消费环境指数较为客观的反映出了我市消费环境的现状,同时也反映出了我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存在的不足和缺项。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我市消费环境实际状况,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持续关注重点领域整治,加强行业乱象治理,保障民生消费安全,不断改善消费环境,促进消费扩容增效,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力争我市消费环境指数得到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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