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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坪:聚焦监督执纪问责 深化“统派直管”改革

    作者:陈国庆 时间:2017-09-12 09:54 来源:镇坪县 字号: 打印

      镇坪县纪委自2015年9月进行“统派直管”改革以来,聚焦监督执纪问责,营造了良好的政治生态,查办案件的数量和质量不算提升,2015年立案73件,结案73件;2016年立案111件,结案111件。县纪委监察局被市纪委监察局表彰为2016年度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创争出”工作先进集体和2016年度全市纪律审查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先进单位。
      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撤销25个部门纪委、派驻纪检组,编制整合计入县纪委监察局编制总额,归口设置6个县纪委派驻纪检组,纳入县纪委“统派直管”,负责所有县直部门和单位派驻监督工作,联系党组织在县的省市驻镇单位纪检监察工作。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心任务,更有力地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强直接领导,增强派驻机构的独立性,派驻机构成员兼任部分归口派驻部门党组(党委)成员,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对归口派驻单位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的问题线索进行初步核实,调查归口派驻单位科级以下党员干部违纪案件。列席归口派驻单位领导班子会议以及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会议,提出意见建议,推动重大决策依规依纪进行。定期对归口派驻单位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明察暗访,查找发现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约谈,及时提醒诫勉。截至目前,“统派直管”纪检组共列席归口派驻单位会议30次,开展明察暗访90次,约谈党员领导干部100余人次,初核问题线索203个,立案80件,结案8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89人。
      创新方式方法,提升“统派直管”纪检组人员综合素质。一是定期开展教育培训。一方面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调整和设置干部教育培训内容。除强化理论学习外,还重点加强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统派直管”纪检组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另一方面,在具体学习培训中坚持在职自学与专题讲座相结合,课堂教学与社会调查、考察学习、专题研讨相结合,传统教学手段与多媒体教学、远程教学、网络教学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教育培训。二是分期分批派出“统派直管”纪检组成员到镇纪委进行“上挂下派”锻炼,协调、指导、参与办案协作区及镇纪委开展纪律审查工作,多岗位锻炼学习,提升监督执纪能力。三是每年年底举行“统派直管”纪检组组长、副组长向县纪委常委会述职述廉大会。选定1-2名“统派直管”纪检组组长或副组长,向县纪委常委会进行述职述廉,围绕深化落实“三转”工作情况、履行监督责任情况、信访案件查办情况、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内容,向县纪委常委会进行述职述廉,并围绕“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民主测评,现场接受质询。促进“统派直管”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做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
      完善管理机制,保障“统派直管”纪检组工作有效开展。制定出台《镇纪委书记、县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试行)》,为“统派直管”纪检组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拓宽“统派直管”纪检组成员的成长渠道,由县纪委会同县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掌握县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备用人选,为提名提供人员储备。坚持培养选拔好干部“五条”标准,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优化派驻干部队伍结构,畅通派驻纪检能进能出渠道,增强派驻机构干部队伍活力。制定出台《镇坪县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考核办法》,进一步夯实“统派直管”纪检组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的监督责任,突出主业主责在考核考评工作中的权重,完善考核奖惩激励机制。运用百分制,对“统派直管”纪检组巡察工作任务、纪律审查工作任务、监督检查工作任务、宣传教育工作任务、机关管理服务和中心工作任务以及民意测评情况6方面的工作内容进行考核。规划建设了1000余平方米的规范化办案区,设置谈话室、候谈室、证人辨认室、医疗急救室和案件物品存放室。设立纪律审查监控指挥中心,实现纪律审查全程录音录像,与谈话室实时互动,规范执纪行为,现场指导办案,确保执纪安全。并为每个“统派直管”纪检组配备了电脑、便携打印机、一体机、执法记录仪等办案设备,不断改善办公条件,创造良好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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