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是规矩意识不牢,以后一定要严格管理,感谢组织及时提醒,避免我们犯更大的错误。”这是前段时间,针对工程项目建设中存在招投标管理不规范问题,岚皋县纪委约谈负有领导责任的16名科级干部后,佐龙镇镇长张文兵发出的感慨。这是岚皋县坚持从严治党,抓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岚皋县强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通过“细化制度+督办落实”的“双轮驱动”,狠抓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和“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两个常态”落地生根。
“木受绳则直,人守规则正。”为了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规矩意识,岚皋县从细化制度入手,通过在履责的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形成了一批可操作的制度和办法,既注重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又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干部进行严肃问责,真正做到把规矩严起来。在日常教育监督方面,探索出台了《准确把握“四种形态”强化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的意见》,并配套印发运用警示提醒、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组织处理“四种主要方式”教育监督党员干部的《操作规范》,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处置。目前,运用警示提醒等“四种主要方式”处理干部113人次。在从严问责方面,出台了《“为政不为”问责办法》《问责事项移送制度》《脱贫攻坚问责办法》《领导干部能下的实施办法》,并开列了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提出了97项具体责任要求和考核标准,重点将抓早抓小、日常教育监督规范化、违纪惩处、从严问责等工作列入具体责任清单,层层传导压力,使责任更加明确、重点更加突出、措施更加有力。
为使这些制度不折不扣执行到位,岚皋推出了“定点督查、定期巡察、定性考核”的“三定”督办落实措施,综合运用线索排查、专项检查、明察暗访、述廉评议等方式,定期对全县12个镇和85个部门运用警示提醒等“四种主要方式”开展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工作及从严治党责任清单落实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并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工作实绩评定的重要内容和党员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对落实不力或被动应付的单位和个人从严问责。
今年7月,岚皋县纪委在对全县各镇各部门半年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中,发现部分单位纪律审查工作滞后、警示提醒等“四种主要方式”运用不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不到位,按照相关规定,对工作滞后的4个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进行了约谈问责。前七个月,岚皋县共对12个单位、22件事、55人进行了问责,产生了极大的教育震慑作用,让全县干部群众见证了问责“利剑”的威力。
“用‘细化制度+督办落实’的方式,把厚爱和严管体现在日常,在对党员干部存在的‘小问题’、‘小错误’及时教育、提醒、纠正的同时,对严重失职失责的干部从严问责,才能树立纪律的权威,真正管住绝大多数,从而实现管党治党‘全面’和‘从严’的有机统一。”这是岚皋县委县政府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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