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市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签定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和县域经济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以来,我市与开发银行的金融合作工作进展顺利,合作领域不断拓展。去年市本级签定了安康大道、滨江大道和汉江七里沟大桥三大项目政策性贷款1.8亿元,项目实施进展良好。去冬今春开行支持我市县域经济开发,先期实施了工业园区和旬阳县两个基础设施项目,使用政策性贷款1780万元,日前旬阳和岚皋县两个基础公益项目又获得开行政策性贷款3200万元。白河县狮子山开发、镇坪县南江大道、石泉县中医院迁建等7个项目现正在前移试点评审中。在市县两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成立了市金融合作办,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建立了一套完整的项目评审和还贷风险控制机制,完善了工作制度和项目贷后管理工作流程,各项工作得到了省开行的充分肯定,10月份安康市被国家开发银行确定为全国开发性金融合作工作前移试点市,重点支持安康市县域经济开发项目建设工作,国家开发银行4人试点工作组已正式来安康开展工作,计划用一年的时间指导和协助市、县金融合作办开展开行贷款项目评审和贷后管理工作。随着试点前移工作的开展,我市使用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贷款支持市本级重点项目建设及县域经济开发的力度将不断加大,项目申报和管理程序也将趋于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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