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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十一”期间我市道路运输工作安全、优质、稳定有序进行,市运管处就安全管理等方面要求各所和相关企业做好以下工作:
1、要严把道路运输市场准入关,不符合安全生产资质条件的,一律不得审批或者核准,已进入的要坚决清理。
2、严把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各运输企业主要领导要亲自上手,组织力量对本企业所有参营客车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查,不符合安全运行条件的要坚决停运。
3、严把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关。凡无有效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一律不得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
4、严格客运站场源头管理。各运管所要加强驻站管理力量、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各项管理措施、制度、要求到位。各客运站场要认真做好出站客车的安全检查登记,严禁客车超员、超载、“三品”上车。要严格执行进站客车凭“五证一 牌一 单”的报班制度,凡一 项不合格的,不准出站营运。
5、各运输企业、客运站场要按照《安康市公路汽车站场事故防抢预案》的要求,做好站场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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