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两个“主体责任”边界清不清?落得实不实?实际成效好不好?执纪监督问责严不严?市地税局党组近日就此问题作出专题部署,市地税局党组班子成员带队对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开展一次针对性监督检查。
此次重点检查六个方面:各县(区)局党组和高新分局、市局各直属机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主体责任”情况,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持续开展反“四风”刹“五风”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和“五个一”活动开展情况,贯彻执行省局党组《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和《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实施办法》情况,学习贯彻省局《全省地税系统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规程》和《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办法》情况,各单位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存在及需要解决的问题。
据悉,市地税局党组旨在通过此次专项活动,对全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责任、落实责任、监督责任和制度机制建设成效进行一次大梳理、大检验、大总结,找出差距,完善方式,进一步落实责任主体,厘清责任边界,夯实责任清单,创新工作举措,深化绩效考核,积极探索构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纪律建设的新常态,为全面推进《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落实到位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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