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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委办积极落实办理政协委员提案

    作者:韩成材 时间:2006-03-17 10:35 来源:安康日报 字号: 打印

    3月14日上午,市委办召开市委系统办理政协提案交办会,安排市政协二届一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今年市委系统共承办政协提案18件,分别由市委办、组织部、宣传部、安康日报社等七个部门办理。市政协副主席陈安生出席会议。市委副秘书长马恒昌主持会议。
    会议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的相关内容,对提案办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要提高对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认识。各部门要把办理政协提案工作提高到贯彻落实《意见》,忠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促进本部门各项工作的高度来认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办理要求,扎扎实实地办理好每一件提案,让政协委员满意。二要坚持和完善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方式。各办理单位在办理工作中要坚持做到“三到位”(领导力量到位、承办机构到位、办理人员到位),层层落实办理工作责任;积极创新办理方式,注意与提案人加强联系,尽可能面对面的协商沟通,准确了解其愿望和要求。三要注重提高提案办理质量。各办理单位要以解决提案所提问题为落脚点,增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对提案提出的建议意见,能够解决的要集中力量尽快解决;因各种原因暂时难以解决的,要做出计划,创造条件,适时解决;确实不能解决的,将情况解释清楚,取得委员的理解和支持,确保办复率和委员满意率达到100%。同时,要进一步做好市委领导批示督办提案的工作。五要规范办理。要根据提案内容进行答复,避免答非所问,文不对题,提高回复的准确性;要按照规范化格式进行复函,答复语言恳切,切忌生硬,以示对委员的尊重;要严格办理时限,所有提案务必在7月底前办理完毕;要认真总结办理经验,不断改进办理工作,并将办理结果报市委督查室和市政协提案办。六要强化督办机制。市委督查室要加大督办力度,定期检查提案办理情况,掌握办理制度,提高办理实效,把提案所提问题解决好,把提案的作用发挥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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