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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65岁以上老人可办理优待证 70岁以上享高龄补贴
索引号 | 719776475-GK-2012-44382 | 发布日期 | 2012-02-14 09:11 |
来源 | 西安晚报 | ||
内容概述 | 陕65岁以上老人可办理优待证 70岁以上享高龄补贴 |
昨日省政府召开的常务会上,同意修订《陕西省老年人优待办法》。根据《办法》的新修订内容,陕西省老年人享受优待的年龄将从70岁下延到65岁,将有318万多老年人因此受益。另外,享受高龄补贴的年龄由原来的80岁以上扩大到70岁以上,并提高补贴标准。据了解,此次《办法》新修订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办理《陕西省敬老优待证》的老年人年龄从70岁下延到65岁;
●增加“省内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及各类售票窗口应设老年人专用窗口,方便老年人购票”;
●增加“城市人民政府对公交部门为老年人实行减免票政策形成的政策性亏损给予相应补贴”;
●增加“外省老年人来陕西观光旅游、探亲访友,将持当地《老年优待证》享受同等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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