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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民政厅:我省65岁以上老年人可办理敬老优待证

    索引号 719776475-GK-2012-44657 发布日期 2012-02-24 08:59
    来源 省民政厅
    内容概述 省民政厅:我省65岁以上老年人可办理敬老优待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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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政府常务会2月13日原则通过了《陕西省老年人优待办法》(修订稿),我省老年人享受优待的年龄将从70岁下延到65岁,全省将有318万多老年人收益。

      这次《陕西省老年人优待办法》新修订的内容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是将办理《陕西省敬老优待证》的老年人年龄从70岁下延到65岁;

      二是增加了“省内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及各类售票窗口应设老年人专用窗口,方便老年人购票”;

      三是增加了“城市人民政府对公交部门为老年人实行减免票政策形成的政策性亏损给予相应补贴”;

      四是增加了“外省老年人来陕西观光旅游、探亲访友,将持当地《老年优待证》享受同等优待。”

      陕西省现有60岁以上老人509.32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3.5%,高于全国平均水平;65岁以上老人318.38万人,占总人口的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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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任编辑:李琼内容纠错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