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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紫阳县出台山林经济发展奖励扶持办法

    作者:邝 丽 时间:2013-04-19 08:36 来源:紫阳县 字号: 打印

      为进一步开发利用好境内丰富山林资源,日前,紫阳县出台《山林经济发展奖励扶持暂行办法》,鼓励各类人士和企业参与山林经济发展,做大做强山林经济。
      办法规定,扶持奖励范围为在紫阳县境内从事林下种养、特色林业、药材种植、林业加工(不包括茶叶、魔芋加工)等山林经济发展的大户、企业和合作社予以扶持。当年新发展集中放养鸡和其他林下动物养殖,林下药材种植、林下食用菌种植、林下经济作物种植达到一定规模的农户或合作组织,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在承包的或流转的荒山荒坡上连片开发种植核桃、柿子、油茶等林果产业,林业苗木和其他经济林木达到一定面积的农户或合作组织,进行一次性奖励。引导种植、养殖和购销加工林果产品的专业大户注册登记为个体工商户或私营企业,使农民成为合格的市场主体,凡林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办理注册登记的,一律免收登记费奖励范围内的山林经济龙头企业的产品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每个奖励10万元;获省级著名商标,每个奖励3万元,凡通过IS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HACCP食品安全体系认证的产业化龙头企业奖励3万元。对山林经济大户、企业和合作社扶持一定数额的贷款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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