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人民政府 >部门动态 > 正文内容

    市车管所荣获“全市政风行风建设优秀单位”、“全市人民满意政法单位”称号

    作者:佚名 时间:2013-02-22 10:26 来源:本站原创 字号: 打印

      2月21日,在全市政法系统电视电话会议上,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再次被评为“全市政风行风建设优秀单位” 、“全市人民满意政法单位”,这是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连续4年荣获“全市政风行风建设优秀单位”连续3年荣获“全市人民满意政法单位”殊荣。
      近年来,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始终把建成服务型车辆管理所作为车管部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准确定位,将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作为推进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工作根本途径,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化解社会矛盾,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市车管所的工作呈现出了前所未有的良好态势,出现了“四多四少”可喜变化,办理业务的网点多了,群众等候排队的少了;民警主动服务的多了,相互推诿扯皮的少了;办事群众的笑脸多了,往返奔波的次数少了;社会各界满意的多了,集中投诉告状的少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责任编辑:杨雯内容纠错 关闭本页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切换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