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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河县帮助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越冬

    作者:王琛 卫艳 时间:2013-01-09 08:34 来源:白河县 字号: 打印

         春节临近,为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体现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体的关怀和温暖,帮助困难群众越冬过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白河县采取多项措施,妥善安排冬季困难群众生活问题,确保困难群众安全过冬。   
         2012年7月以来,该县先后五次遭受洪涝灾害及其次生灾害,受灾范围广、程度深,尤其是“8.6” 暴雨洪灾来势迅猛损失惨重,给全县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严重影响。入冬以来,为切实做好全县困难群众冬春期间生活安排,确保群众顺利越冬,该县成立了以分管县长为组长,财政、粮食、民政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冬春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各镇安排专门班子负责冬春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同时进一步落实帮扶责任,做到困难群众生活有人包、有人管、有人解决,并积极组织人力,逐村逐组逐户摸清困难群众生活安排的底子,核查重灾户和特殊问题户的实际生活状况,既不随意扩大救助对象,也不漏一户救助对象。在全面摸清困难群众生活状况底子的基础上,突出在农村解决后高山的受灾户、特困户、五保户和因灾、因病、因残等原因导致家庭无自救能力的困难户,在城关和中厂镇重点解决重灾户和特殊问题户的实际生活问题。针对救济对象一要掌握他们的家庭存粮状况、衣被情况、住房情况和自救能力,逐户核定分月安排计划,建立冬春需救济人口台账,填写救助证,凭证救助。按照“户申请、村评议、镇审核、县核定”的程序,对救助对象进行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尽量避免引发不必要的社会矛盾。同时,县民政局将会同监察局、财政局、粮食局、审计局对救灾款物发放情况进行跟踪督查,重点督查救助对象掌握是否准确,是否按程序办事,是否张榜公布,是否及时、足额地发到受灾群众手中。对不按要求落实,造成不必要矛盾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据悉,在元旦前夕,该县提前发放了2013年第一季度城市低保资金450万元,农村低保资金1485万元,并在春节前从本级列支困难群众生活补助专项资金182.5万元,用于安排救济粮15万斤(大米),发放棉衣棉鞋棉袜1180件(套),棉被1500余床,安排慰问金20余万元,积极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吃、穿、住等问题,真正使困难户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度过一个温暖、祥和的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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