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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检察院举行驻安康监狱检察室挂牌仪式

    作者:市检察院 时间:2012-10-11 10:37 来源:本站原创 字号: 打印

      10月10日上午,市检察院在安康监狱举行了派驻检察室挂牌仪式,标志着驻安康监狱检察室直接由市检察院派驻。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逸强,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廖坤波,安康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张伟等领导出席挂牌仪式。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史洪喜主持仪式,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钟琳瑛宣读了市编办关于调整驻安康监狱检察室管理体制的决定和市检察院关于检察室主任的任命文件。市检察院监所部门和安康监狱部分干警参加了挂牌仪式。

      检察机关向监管场所派驻检察室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承担着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法律监督的重要职责,在依法打击犯罪,保障被监管人合法权益,监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依法进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市检察机关对安康监狱的派驻检察工作,历经了由分市院、基层院派驻的不同历史阶段。1988年至今,由汉滨区人民检察院派驻。近日,根据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加强和改进监所检察工作决定的有关精神,市检察院及时商请市相关部门作出了调整驻安康监狱检察室管理体制的决定,由市检察院向安康监狱派驻检察室。
      在热烈的掌声中,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逸强,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廖坤波共同为安康市人民检察院驻安康监狱检察室揭牌。
      随后,李逸强检察长做了讲话,对驻安康监狱检察室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提高认识,依法履职。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要清醒地认识到,对监管场所进行法律监督,是宪法、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的职责,是人民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派驻检察室的同志在监狱检察工作中,要加强学习,特别是要认真学习全市检察长座谈会议精神、学习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把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和修改的《刑事诉讼法》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好。要切实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三个维护有机统一的工作理念。要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正确处理监督与配合的关系,依法支持监管场所的正常管理活动。二要监督到位,保障人权。要坚持日常监督、侦查办案两大监所检察工作主题,一方面,要关注新刑事诉讼法和《刑法修正案(八)》对刑罚执行制度的修改,关注有关减刑、假释适用程序的新规定,关注刑罚变更执行中被监管人合法权益的保护等问题。进一步深入调查研究,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重点,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积极承担派驻检察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公平正义、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方面的责任。另一方面,要对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及时受理和移送罪犯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控告、举报和申诉。要抓好侦查办案工作,积极纠防监管活动中的侵权行为,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三是要忠于职守,清正廉洁。派驻检察室的同志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依法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做到自身净、自身硬、自身正。要在强化法律监督的同时,加强自身监督,自觉接受监督,确保自身严格公正,文明廉洁。
      仪式结束后,与会领导和有关人员实地检查了驻安康监狱检察室的基础设施、工作台账和监狱的各监区、服刑人员宿舍、医疗室、图书室、篮球场、食堂、技能培训中心等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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